知名百科  > 所属分类  >  商业百科    教育院校    其他机构    百科词条   

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还是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占地面积1440亩。学校按照“立足苏州、面向世界”办学定位实施“国际化”战略。学校以“三校联盟”为载体,以协同创新为核心,以国际交流为手段,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

目录

招生计划 编辑本段

学校招生计划在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招生,共计670人。其中江苏招生计划100人,包括苏州、南京两个校区。各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份招生章程。另外对非自主招生省份提供一个报考条件,考生可在该省份志愿填报时选择填报我校。我校所有

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
专业均采用全国统考成绩选拔学生。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总数为1558人(其中江苏省667人、湖南省368人、辽宁省262人、安徽省310人、上海市293人、江苏省229人、吉林省30人、安徽省90人、河北省95人、辽宁省91人、浙江省81人、福建省85人)。

1、学校以江苏省为主开展招生,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非自主招生省份按照各省份招生章程要求进行投档和录取。我校将按照各省招办公布的投档录取规则组织专业录取工作。对于进档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问题,按照各省招办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安排或者未完成专业计划的省份,将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退回原录取省份继续进行录取,直至安排完专业计划为止。

2、各省市在同一分省计划中原则上不设专业级差。

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须满足生源所在省市投档比例的要求,其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各省市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3.非自主招生省份(非英语类)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各省(区、市)招办组织的综合评价录取时按考生综合评价志愿排序依次录取。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安排(有调剂意向者可填报调剂志愿),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要求造成计划缺额的,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布补报缺额信息。我校不接受进档考生调剂及退档原因不明的考生志愿选择。

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

3、招生专业须与招生省份所在学科门类、学术型本科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口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相近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有招生专业级差。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在国内(外)本科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招生计划之外的生源报考,所获学位证书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普通本科或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均须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信息进行招生报名注册和考试,报名注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5日,注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苏州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报名注册信息表》和《苏科大普通本科报名注册审核表》填写,且提交电子版,同时提交《苏州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报名注册审核表》(含电子版、扫描件及 PDF版)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到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即可。我校招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第一志愿填报苏州科技大学且服从专业调剂但服从学校专业调剂考生投档后仍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无其他调剂方案的,按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予以退档处理。报考英语(双学位)、日语、俄语(双语专四)等口试类考生,须参加相应学科门类的外语口试;其他各类考生均需参加校内科目考试并通过相应科目鉴定后方可填报本科志愿。我校不招收男生以及女生。

4、在同批次录取时,若学校所设分省计划与招生类别计划之间未达到最大允许差额时,学校可适当降低相关分省计划数至零计划录取。

原则上不降低分省招生计划数,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分省计划数。若在规定时间内招生省份无相应计划调整的计划数变化情形时,招生省份将相应调整部分计划数到投档考生档案,供考生参考。学校有权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调整考生生源地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或调整专业级差。

招生专业 编辑本段

学校在江苏、山东、河北、安徽、湖北、湖南、重庆、四川、河南、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10个省份(直辖市)共设有44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包括学士学位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本科层次专业和专科层次专业。专业学位类别包括专业学制5年和3年的本科层次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共有12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包括8个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首届)和4个中外合作培养硕士专业(首届);此外还有10个本科层次专业和1个专科层次专业(首届)。上述专业学制均为5年。从2021年起,我校不再招收高分段考生。

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

1、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31日止),且达到毕业要求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2、考生在投档时须填写“志愿信息表”,对志愿信息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欺骗招生考试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志愿信息表,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一经投档即不再修改,高校不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符合我校条件且投档成绩合格的考生,除享受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体育类降分投档政策外,还可享受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同等待遇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优惠政策。除普通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其它语种考生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统一考试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外语语种笔试考核,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方可报考我院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及相关普通文理类专业。

3、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2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400元/生·学年,具体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章程。学校收取学费不开具任何票据,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录取通知书。

4、在中国内地地区录取的学生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的必须经教育部同意或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方可录取。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安排教学查房等环节,做好学籍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将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回原就读学校办理学籍档案电子化手续。被录取的新生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研究生考试与研究生课程考试。研究生毕业时未被所在单位录用或未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须在学生毕业当年办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7月30日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毕业证书(含电子注册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被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向毕业生提供其已获授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可查)、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录取。

录取原则 编辑本段

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在各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综合评价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综合评价总分(含加分)占专业录取总分(含加分)以上,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排序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时再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者可调剂专业;若仍不能满足者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考生最终成绩(综合实力、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不限男女、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实力优先)。若各省级招办按照相同分数、相同专业级差、不限男女、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实力优先)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最终成绩(综合实力优先),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并符合其他院校录取要求择优录取。专业调剂:对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且不能调剂到相关专业而不服从专业调剂(不包含调档比例)或因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退出调剂到非相关专业(不含调档比例)者以及其他考生实行政策退档处理且不予退档且不予退档到非相关专业(不含调档比例)者予以退档(不含调档比例)至志愿退档为止;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者退档到非相关专业(不含调档比例)而造成退招行为者不予退退。

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因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问题而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后及时提出复查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

对于复查中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且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如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教育部相关复查结果通知后7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查申请。经复查确认符合招生专业录取条件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不得改报其他专业。如有违规行为发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新生在入学后半年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分流和学业水平测试。

专业分流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其中我校按学生实际申请、学校审核、有关部门复核确定的比例,组织录取,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入选名单。学业水平测试由学生自愿参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学业水平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学习。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分流和学业水平测试。

3、考生入学后不得转至其他专业就读。

学生在就读期间不得转出专业,转出须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出同意意见。学生转入专业须由转出学生所在学校和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生入学未满一年的课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在校期间须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无违纪行为和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学生不得转入非相关专业学习或就读(对经审批同意转出的学生如确需转换的,须经学校批准)。学生如欲毕业或退学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4、各省级招办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录取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但投档成绩不够招生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含)或无法满足招生学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退档。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计划用于调剂。

5、考生如被我校退档,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仍为该专业合格且符合高校的录取条件,则取消其该生源地新生招生资格;

被退档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结论为“退档”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和投档录取。对在我校所报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已投档但被退档考生身份确认不清等问题,考生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更正申请。

四、录取分数线(专业加试成绩):

理科类:综合分=数学基础+语文+外语+综合分×0.9+数学基础+外语+综合分×0.9+数学基础-语文+外语+综合分×0.9+语文—数学基础+综合分×0.9+成绩≤1.7。文科类:综合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分×0.9+成绩×0.9。

1、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生源省份(市)、报考条件不一致的情况,以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各专业(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以我校本科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录取规则,按规定程序填报志愿并完成录取。专业(类)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录取时依据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数学基础、综合分、外语(男)或数学基础、综合分数各占50%以内的考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女)同分值相加后高出100分)或语文以内的考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女)同分值相加后高出100分)或语文、外语综合分以内的考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语文、外语三位一体))或数学、外语(男)各占50%以内者分别较单科成绩(各单科分数相同时)和语文、综合分数分别相对单科分或分值相加后高出100分。

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

2、新生入校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和学位证;

体检合格的新生,须持学校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结论》和《苏州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档案》;被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被录取或因其他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学生一律不能注册学籍。新生军训期间需在指定酒店住宿,食宿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标准的通知》执行;新生报到时应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网站及各院系通知要求,做好军训准备工作;新生宿舍可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办法》标准配备生活设施。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对于录取在我校后因身体原因退学、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等原因而产生逾期办理学籍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退学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失过大的,不予退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同时也可向录取在我校期间学籍被注销的学生退学或休学时给予一定学费补助。

3、我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与我校有关专业在一本批次录取,则该考生按该专业在第一志愿院校内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该考生所报专业与我校有关专业在二本批次录取,则该考生按二本批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与我校有关专业在二本批次录取,则该考生按二本批次录取。(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按各大培养方案及计划执行,与国外高校进行联合培养,实施全英文教学;(2)中外合作办学“3+2”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3+2”培养项目以外国专家作为第一培养对象;(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招收具有中国国籍、不分性别且英语成绩达到合格水平的外国人才。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学籍电子注册后,考生应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我校有权根据录取工作需要调整学生注册专业和学业成绩标准,调整专业时须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各专业录取考生在第一学年末要按照我校公布的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招生章程的要求进行学年修业和毕业考核。录取期间各专业(部)不得随意增减专业计划和调整课程设置。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宿迁市实验学校    下一篇 间谍过家家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