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百科  > 所属分类  >  公司企业    商标品牌    其他机构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Huatai Securities)是中国大陆的一家证券公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成立于1990年12月,总部位于南京。华泰证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之一,也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公司经营规模较大,提供综合证券经纪和交易服务。华泰证券于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为“A+H”两地上市的大型综合证券集团。在证监会最新公告的券商分类评级中,华泰证券为AA级。2021年10月,华泰证券位列《2021胡润品牌榜》第166位,2022年5月,位列《2022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第753名。

www.qwbaike.cn

目录

发展历程 编辑本段

2020年5月13日,福布斯发布第18期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华泰证券名列第698位。
2019年6月17日,公司全球存托凭证(HTSC.L)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交易,成为首家按沪伦通业务机制登陆伦交所的中国公司。自此,公司也成为第一家在上海、香港和伦敦三地上市的中国金融机构
2015年6月1日华泰证券发行的14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将于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H股股票简称为“HTSC”,H股股票代码为“6886”。在H股上市完成后及形式超额配售权前,公司总股本将升至70亿股,其中A股股本因国有股减持转为H股降至54.6亿股占78%,H股为15.4亿股占22%。
2010年2月9日成功发行A股(601688),随着上市锣声的敲响,江苏第一家市值超千亿的上市公司以及第一家上市券商将就此诞生。2009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正式批准了华泰证券的IPO申请。
2008年7月,在券商最新评级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A类AA级证券公司。
2008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华泰证券可为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IB)。
2008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华泰证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2007年12月,出资受让信泰证券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2007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亿元。
2007年7月,在首次券商分类监管评审中,被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类A级。
2006年12月,出资认购江苏银行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2006年8月,获准筹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7月,出资控股长城伟业期货公司,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2006年7月,注资控股联合证券,成为其控股股东。
2005年4月,托管亚洲证券,并顺利成为亚洲证券证券类资产的受让方。
2005年3月,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
2004年,与美国AIG集团共同发起设立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
2003年,出资控股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2002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2亿元。
1999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为85,032万元,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年被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1997年6月,注册资本增至40,400万元,同时更名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94年6月,改制为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20,200万元,并更名为“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0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江苏省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18年8月3日,华泰证券公布定增认购结果。共计发行10.88亿股,发行价13.05元/股,认购金额总计142亿元。其中,阿里巴巴以35亿元认购2.68亿股,苏宁以34亿元认购2.6亿股。
2020年3月,华泰证券: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实施并表监管试点。
2020年4月,华泰证券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华泰证券等5家券商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50%。
2020年8月,华泰证券公布,于2020年8月5日回购75.96万股A股,占有关发行前现有股份0.0084%,每股回购价介乎人民币20.97元至21.26元,涉资约人民币1604.48万元。
2021年1月20日,华泰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关于华泰证券开展商品期货做市业务有关意见的复函》,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做市业务无异议。公司将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开展商品期货做市业务。
2021年1月29日,华泰证券发行工作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50%。经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的认购,最终获配金额为3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33%。
2021年3月23日,华泰证券发布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度,华泰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14.45亿元,同比增26.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22亿元,同比增20.23%。
2021年3月23日晚间,华泰证券公布2020年年度报告华泰资管总资产99.02亿元,净资产82.66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68亿元,同比减少4.86%;实现净利润12.26亿元,同比减少6.27%。
2021年12月9日下午,江宁区政府与华泰证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合作,为江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022年6月20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9月消息,证监会批复华泰证券科创板做市商资格。

公司业务 编辑本段

华泰紫金1号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在力争本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低风险投资组合,遵循稳健投资原则,以研究为导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及逆回购等;投资于申购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华泰证券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间3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3个月以后,每1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1个月的6、7、8三天(遇节假日顺延)。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目标规模20亿份。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5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设置特别分配条款,风险管理人先担。
本条款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至补偿时尚未退出的计划份额,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计划满每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低于1.0225元,管理人有义务仅用自有资金出资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份额的资产,通过金额补偿的方式补偿委托人,直到委托人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达到1.0225元或华泰证券持有计划份额的资产补偿完毕为止;
在集合计划满第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高于1.05元,华泰证券有权提取这部分计划份额资产超过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为报酬。
2、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每个月开放一次,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内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3%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退出,并承担相应义务和享有约定的权利。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已经是华泰证券及招商银行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十四)推广期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无异议书面意见之日起不超过60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方案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主要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它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2号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证券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本集合计划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在本集合计划运作期间,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本集合计划遵循价值投资和积极投资的投资理念,以研究为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新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范围为:
1、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
3、申购的新股。
投资组合比例:
1、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超过95%;
2、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5%。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5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1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2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本集合计划设有管理人特别参与条款,集合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并承诺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提前退出。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
2、流动性强
本集合计划在成立1个月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末,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5%的份额,但最多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计划份额的比例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兴业证券等。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广机构代理销售本集合计划,并及时在各推广机构通告并报注册地和推广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四)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华泰证券
主要通过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他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3号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投资目标是:为委托人谋求风险可控下的长期稳定回报。管理人将以自身积累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基础,依托公司研究所的专业研究力量和同行优秀研究成果,把握各类证券资产相对价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会,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资产保值的基础上,为委托人谋求资产的进一步增值。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四)集合计划投资策略
以保本策略为内核的资产配置策略和严格而又细致的证券选择策略是获得稳定回报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报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计划将运用资产配置、精选证券和收益管理三个层次的投资策略,实现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以资产的稳健增值为首要目标,在对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将致力于实现资产的安全性与增值性之间的平衡。为达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计划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国内还缺少足够多有效的避险工具和对冲机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PP)是应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导入有条件约束的限定量的风险敞口,对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风险敞口的意义所在,当市场机会出现时,管理人有机会为委托人果断把握机会创造一定的条件。
2、精选证券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优选行业、精选个股”的选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气行业中优选出价值低估的企业,在精选企业的同时注重分析把握其未来成长潜力,进一步构建投资组合。
(1)优选行业
行业分析可为本集合计划提供详尽的行业投资背景,优选出价值低估的景气行业,从而确定行业投资范围和重点。
第一步寻找处于景气周期的行业
长期来看,金融资本的增值来源于产业资本的发展,而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带来的制度变迁又进一步密切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联系。主要的投资主题在于三个方面: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的需求,为中游制造业的发展以及竞争性行业的并购重组提供了充足的机会;人民币升值周期中,中国非贸易品价格必然看涨,升值将凸现资产重估机会;人口红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将促进消费升级,品牌消费和服务行业的增长将会提升相关上市公司价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优选景气行业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对于上述从宏观经济角度定性分析初选出的行业,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尤其是GDP增长率的分析及预测、对相关行业未来成长空间的分析及预测,利用下列标准进一步筛选出与宏观经济增长紧密相关且成长前景排名前十的行业。
①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显著高于GDP增长率;
②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位于各行业的前列;
③预期未来两年处于行业周期的上升阶段;
④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或资本壁垒,国内外的市场规模很大。
(2)精选个股
本集合计划对个股的选择将延续“立足价值,兼顾成长”的筛选思路,深入研究优选出的行业,选择那些绝对估值水平偏低、相对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时细致分析考察其未来的成长性,构建核心股票池。精选个股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通过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问题个股
对优选行业中的所有个股进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证监会公布的ST股,考察剩余股票的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情况,剔除其中资产质量较差、存在财务隐患的个股,形成备选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选优——利用多种估值手段选取低估品种
在行业研究人员选取的重点研究公司当中,利用多种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选择出与市场以及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优中选强——遴选价值低估的成长性个股
对于优选出的价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专业的研究人员和投资人员共同建立专门的盈利预测模型,分析把握其未来的成长性,精选出未来两到三年内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增长趋势明显、发展前景不确定性较小的企业构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运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如方差、夏普指数、VAR等)对收益风险进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风险和锁定已实现的利润,将相对收益转化为实现收益,实现集合计划净值的增长。
对于资产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据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场趋势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大类资产配置,及时降低风险类资产比重;对于股票投资,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据市场趋势和个股的市场表现,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来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或控制损失。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投资范围为中国境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票据、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气度持续增长或处于景气拐点,以及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本计划的主要投资对象。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投资组合比例:
1、股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80%。股权类资产包括股票、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其中权证投资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计划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5%;②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3%;③本集合计划与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20%-100%,其中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
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都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当集合计划接近最高规模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委托人的参与申请进行确认,参与时间以注册登记系统的确认结果为准;当计划达到目标规模后,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在存续期内,当计划达到最高规模后,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以保本策略追求绝对收益
本集合计划将以绝对正收益为目标,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转债申购、定向募集参与、可转债套利等较低风险产品的投资和套利;在正确判断市场走势与运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具有较高安全边际的股票,谋求适度风险下的较高收益。并且,本集合计划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的两倍为比较基准,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数的涨跌作为投资业绩的判断标准,稳扎稳打,追求年年正回报。2、以景气周期和估值比较作为投资依据
本集合计划对股权类资产的投资依据为行业的景气周期判断和估值比较。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投研人员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3、以持续现金分红锁定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在为投资者谋求稳健收益的同时,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锁定持有人的投资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分红次数最多可达12次,分红金额最少不低于集合计划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开放方便投资者进出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投资者都可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等业务。
(十二)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证券和联合证券等。
(十三)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十四)推广方式
华泰天天盈、华泰天天发、华泰定存宝等创新型现金管理相继推出。

金融服务

(华泰证券控股的公司及子公司包括)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华泰证券持有98.19%的股权。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华泰证券持有60%的股权。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华泰证券持有45%的股权。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华泰证券持有49%的股权。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华泰证券持有100%的股权。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1亿元人民币,华泰证券持有7.03%的股权。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港元,华泰证券持有100%的股权。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5%的股权。

人事调整 编辑本段

2020年2月18日晚间,华泰证券公告,2月17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焦凯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的无异议函》;18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陈天翔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自2月17日起焦凯正式履行公司合规总监职责,周易不再代为履行职责;自2月18日起陈天翔正式履行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责。
2020年5月6日,华泰证券(18.170,0.03,0.17%)(601688)5月6日盘后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任王锦海为总经理。
2022年05月,南方基金发布的公告显示,周易新任该公司董事长一职,任职日期自5月27日起。公开信息显示,周易现任华泰证券(13.220, 0.04, 0.30%)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委员,南方东英资管董事长,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董事,南方基金董事。

公司理念 编辑本段

华泰证券一贯秉承高效、诚信、稳健、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严格管理、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形成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为基本架构的较为完善的业务体系以及研究咨询、信息技术和风险管理等强有力的业务支持体系。
华泰证券以做最具责任感的理财专家为服务理念,正在成长为市场中一个极具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发展目标 编辑本段

华泰证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高效、诚信、稳健、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以规范科学的经营管理、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人才荟萃的专业团队、独具特色的华泰文化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成为国内知名、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全国性证券公司。华泰证券以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为契机,在控股南方基金公司、合资组建友邦华泰基金公司的基础上,成功托管收购亚洲证券,控股联合证券信泰证券和长城伟业期货公司,参股江苏银行,设立香港子公司,证券控股集团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并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谨代表华泰证券全体员工,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华泰证券发展的各级领导、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展望未来,们更加充满信心。中国证券市场已发生根本性转变,正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华泰证券将继续坚持规范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公司做大做强步伐,力争尽快使公司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进入行业前列的证券控股集团。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华泰证券将以时不待的精神状态、追求卓越的有为气魄,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真诚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长期合作,做最具责任感的理财专家,为共同创造中国证券市场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努力。

服务宗旨 编辑本段

专家在线栏目是华泰证券全力为广大的投资者打造的在线咨询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交易客户不仅可以得到专家的投资指点,还可以跟随专家的推荐对数以千计的股票进行价值发现。目前这个栏目只对交易用户开放,如果已经是交易用户,登录后接受各项服务。

公司业绩 编辑本段

2023年4月28日,华泰证券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9.93亿元,同比增长24.14%;归母净利润32.45亿元,同比增长46.49%;基本每股收益0.35元。

社会事件 编辑本段

违规处罚
2015年9月11日下午,证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了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案的处罚决定。
经查,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对外部接入的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同花顺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未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
尤其是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之后,仍然顶风作案,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
对华泰证券被没收违法所得1823.53万元,并处以5470.58万元罚款;对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陈栋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2020年2月,华泰证券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合计罚款1010万元。
2022年6月2日,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对华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2022年6月消息,证监会发现华泰证券存在以下问题:首先,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其次,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最后,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

社会公益 编辑本段

截至2020年1月31日,华泰证券共计捐款达1300万元,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020年1月26日,华泰证券宣布与爱德基金会合作设立“益心华泰公共卫生专项基金”,第一期捐赠1000万元。“益心华泰公共卫生专项基金”将根据湖北等地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采购、运输抗击疫情急需的医疗物资,提供专业有效的应急服务,并为在抗击疫情一线奋战的医护人员、志愿者等群体提供必要的支持。

获得荣誉 编辑本段

2019年12月12日,《汇桔网·2019胡润品牌榜》发布,华泰证券以105亿元品牌价值排名第115,上榜2019金融品牌价值全国排名第26。
2020年1月3日,上榜2019年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排名第65。
2020年5月13日,福布斯发布第18期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华泰证券名列第698位。
2020年5月10日,“2020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发布,华泰证券排名第249位。
2020年12月,位列2020中国上市公司500强第111名。
2021年,2021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发布,华泰证券排名第618位。
2021年1月21日,荣登《2020胡润品牌榜》——寻找最具价值中国品牌榜单,排名第122位。
2021年10月,位列《2021胡润品牌榜》第166位。
2023年,《2023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发布,华泰证券排名第296位。同年,《2023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发布,华泰证券排名第785位。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中信证券    下一篇 证券开户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