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损
投保人的车子一旦出了事故,有专门的定损部门对出事车辆进行评估,但投保人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若投保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而导致二次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接受此种事故理赔申请。
车辆定损
定损原则 编辑本段
★ 定损基本原则:
仅限本次保险事故损失,区别:本次事故损失和非本次事故损失
正常维护损失与保险事故损失
能修不换
能局部修,不整体修
能换零件,不换总成
准确确定工时费用
准确掌握换件价格
定损步骤 编辑本段
选派两名定损员工作
根据现场查勘记录,鉴定事故损伤部位
确定连带损伤部位
确定维修方案:登记损坏零件(登记顺序:由前至后,由左至右,由外至内,内按总成分,适当灵活,修复与更换分类;
确定工时费用
确定材料费
签定“事故车辆估损单”
选厂送修
定损问题 编辑本段
a)事故损失坚持尽量修复原则。如被保险人或第三者提出扩大修理范围或应修理而要求更换的,超出部分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并在定损确认书上明确注明。
b)经保险人同意,对事故车辆损失原因进行鉴定的费用应负责赔偿。
c)受损车辆解体后,如发现尚有因本次事故损失的部位没有定损的,可追加修理项目和费用。
d)受损车辆未经保险人同意而由被保险人自行送修的,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
e)换件残值应合理作价,如果被保险人接受,则在定损金额中扣除;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接受,保险人拥有处理权
★维修成本构成分析
维修成本=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修理工时费=定额工时╳工时单价
工时单价=基本工时单价╳车型系数
基本工时单价与修理厂的类别有关
材料费=外购配件费+自制配件费+辅助材料费
外购配件费(配件、漆料、油料等)
自制配件费按实际制造成本计算
其他费用=外加工费+材料管理费
材料管理费指在采购、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收取标准一般为:本地、本省、临省——9%
跨省、远处——18%
单件配件价格低于1000元——18%
单件配件价格高于1000元——10%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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