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判断,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换言之,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法律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的活动。
发展状况 编辑本段
日前,中国司法部有关人士认为,应制定司法鉴定法,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的启动、质证、接受信托制度是我国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数据显示,2006年-2010年,中国 美国司法鉴定机构以年均6.94%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年均增长率为5.69%被调查的案件数量每年增加395.38%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司法鉴定机构4955个,司法鉴定从业人员53835人当年检案件达到117万件时,行业发展初具规模。
虽然中国 美国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迅速,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专家、重复鉴定、重复鉴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美国国会于2011年3月在朱勇举行、傅艳华等62名代表提出了两项议案,建议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议案提出,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美国的诉讼制度和审判方式美国国会常务委员会我国司法鉴定管理的决策滞后于实践需要,而我国司法鉴定管理的决策滞后于实践需要美国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三大诉讼法中,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同时修改三部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效解决多头鉴定问题、重复鉴定、屡鉴不定的问题。
虽然司法鉴定暂时没有单独立法,但司法鉴定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各种管理机制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司法鉴定行业管理体制有望理顺,行业市场空间拓展潜力巨大。
由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机构大多由公检法部门设立,也有一些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随着社会的进步,居民 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这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对司法鉴定需求的增长。
司法鉴定在医疗纠纷中应用广泛、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在书画鉴定领域,我们期待随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成功,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需求领域有巨大的拓展空间。
管理制度 编辑本段
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
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的法医临床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2018年9月,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规定到2019年底,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具备通过认证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业务条件 编辑本段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申办流程 编辑本段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鉴定原则 编辑本段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鉴定现状 编辑本段
法医素质参差不齐是目前法医鉴定中最大的问题,而我国独特的法医教育历史是造成法医素质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很多法医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医学专业教育同时,由于基层法医人力资源严重不足,仍有不少法医经过短期法医培训后转行从事法医工作,甚至有部分非专业人士凑数有些地区的法医甚至没有医学背景。
这类没有接受过系统正规法医学教育的法医从业者,大多缺乏法医学专业概念和严密的逻辑思维;然而,中国和英国的区别在于美国法医学教育模式与国外相比,决定了学生与国外培养模式相比必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如果他们缺乏实践经验,就会直接去工作。专业素质的缺失为工作中的失误埋下了隐患,近期很多社会矛盾都是因为法医工作者的粗心或失误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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