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
禁酒令是国家对酒生产和消费等有关行为的约束禁止。它属于酒政的一部分内容。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禁酒政策的出台常与饮酒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其有悖宗教戒律相关。就中国历史而论,禁酒政策亦可谓源远流长。2012年12月,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
基本介绍 编辑本段
国家对酒的生产和消费等有关行为的约束禁止,它属于酒政的一部分内容。远古时代,由于粮食生产并不稳定,酒的生产和消费一般来说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主要受粮食产量的影响。同时要明确的是,在奴隶社会,有资格酿酒和饮酒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上层人物。酒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并不是商品,而只是一般的物品。人们还未认识到酒的经济价值。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汉朝前期。从夏禹绝旨酒开始及周公发布《酒诰》以来,随着时代的进步,酒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
酒政的具体实施形式和程度随各朝而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在禁酒,榷酒和税酒之间变来变去。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形式。实行不同的酒政,往往涉及到酒利在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分配问题,有时,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交织在一起。另外,由于政权更迭,酒政的连续性时有中断,尤其是酒政作为整个经济政策的一部分,其实施的内容和方式往往与国家整个经济政策有很大的关系。酒政:是国家对酒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而制定实施的制度政策的总和。
禁酒目的 编辑本段
禁酒,即由政府下令控制酒的生产,流通和消费。
禁酒的目的主要是:减少粮食的消耗,备战备荒。这是历代历朝禁酒的主要目的。
防止沉湎于酒,伤德败性,引来杀身之祸,禁止百官酒后狂言,议论朝政。这点主要针对统治者本身而言。
禁群饮,在古代主要是为了防止民众聚众闹事。
由于酒特有的引诱力,一些贵族们沉湎于酒,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统治者从维护本身的利益出发,不得不采取禁酒措施。
处罚制度是为了保证官府的酒业政策得到顺种实施的必要手段,在国家实行专卖政策、税酒政策或禁酒政策时,都对私酿酒实行一定程度的处罚。轻者没收酿酒器具,酿酒收入,或罚款处理,重者处以极刑。
发展历史 编辑本段
在中国历史上,夏禹可能是最早提出禁酒的帝王。相传“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战国策·魏策二》)在此,“绝旨酒”可以理解为自己不饮酒,但作为最高统治者,“绝旨酒”的目的大概不仅仅局限于此,而是表明自己要以身作则,不被美酒所诱惑,同时大概也包含有禁止民众过度饮酒的想法。
实证明夏禹的预见是正确的。夏朝和商朝的末君都是因为酒而引来杀身之祸而导至亡国的。从史料记载及出土的大量酒器来看,夏商二代统治者饮酒的风气十分盛行。夏桀“作瑶台,罢民力,殚民财,为酒池糟。纵靡靡之乐,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夏桀最后被商汤放逐。商代贵族的饮酒风气并未收敛,反而越演越烈。出土的酒器不仅数量多,种类繁,而且其制作巧夺天工,堪称世界之最。这充分说明统治者是如何的沉湎于酒。据说商纣饮酒七天七夜不歇,酒糟堆成小山丘,酒池里可运舟。据研究商代的贵族们因长期用含铅的青铜器的饮酒,造成慢性中毒,致使战斗力下降。商代的灭亡被普遍认为酗酒成风是其重要的原因。西周统治者在推翻商代的统治之后,发布了我国最早的禁酒令《酒诰》。其中说道,不要经常饮酒,只有祭祀时,才能饮酒。对于那些聚众饮酒的人,抓起来杀掉。在这种情况下,西周初中期,酗酒的风气有所敛。这点可从出土的器物中,酒器所占的比重减少得到证明。《酒诰》中禁酒之教基本上可归结为,无彝酒,执群饮,戒缅酒,并认为酒是大乱丧德,亡国的根源。这构成了中国禁酒的主导思想之一。成为后世人们引经据典的典范。
西汉前期实行“禁群饮”的制度,相国萧何制定的律令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史记·文帝本纪》文颖注)。这大概是西汉初,新王朝刚刚建立,统治者为杜绝反对势力聚众闹事,故有此规定。禁群饮,这实际上是根据《酒诰》而制定的。
禁酒时,由朝廷发布禁酒令。禁酒也分为数种,一种是绝对禁酒,即官私皆禁,整个社会都不允许酒的生产和流通;另一种是局部地区禁酒,这在有些朝代如元朝较为普遍,主要原因是不同地区,粮食丰歉程度不一。还有一种是禁酒曲而不禁酒,这是一种特殊的方式,即酒曲是官府专卖品,不允许私人制造,属于禁止之列。没有酒曲,酿酒自然就无法进行。还有一种禁酒是在国家实行专卖时,禁止私人酿酒、运酒和卖酒。
在历史上禁酒极为普遍,除了以上的政治原因外,更多的还是因为粮食问题引起的。每当碰上天灾人祸,粮食紧张之时,朝廷就会发布禁酒令。而当粮食丰收,禁酒令就会解除。禁酒时,会有严格的惩罚措施。如发现私酒,轻则罚没酒曲或酿酒工具,重则处以极刑。
2018年6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有关禁止饮酒的规定。
国外情况 编辑本段
基于清教徒的背景,美国亦是西方社会具有最强烈禁酒情绪的国家之一(另一些是北欧国家)。美国禁酒令是依据1919年1月16日批准的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和1919年10月28日通过的Volstead Act来实行,在1920年1月16日第18宪法修正案生效日开始执行,由联邦禁酒探员(警察)执法,推行禁酒令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于共和党和禁酒党。在美国,公开饮酒是犯法的。21岁以上的人才可以买酒(包括啤酒),亦因此买酒需要出示年龄证明(美国没有统一的身份证制度),而且只能在限定地方买到(啤酒可以在某些地区的超级市场买到,其他酒类有专门的店铺发售)。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什的两个女儿曾经因未成年饮酒引起举国哗然。
戒酒运动组织也有希望禁酒的分支,这些组织在全国性禁酒开始前就已经给美国带来许多改变,在1905年的时候有三个州宣告酒是非法,1912年增加到九个,到1916年时,48个州里有26个禁止酒的买卖。虽然酒的贩卖已是非法,但仍然很容易可以在地下酒吧(speakeasy 轻声说话)和其它地下组织买到,地下酒吧的名称源于买者须轻声说服看门人让他们进去,看门人的工作是过滤看起来像禁酒探员的人,探员们没有强行进入的职权,因此如果看门人不同意他们就没办法进入。也有很多人留有私人吧台,用来招待访客。大量酒品从加拿大经陆路或五大湖走私进来,还有从法国的圣皮耶与密克隆群岛,还有东岸甜酒经营走私线等。合法和不合法的家庭酿酒在禁酒令时期都很流行,家里可以合法酿造一定数量的葡萄酒和苹果酒。也有一些商业贩卖的葡萄酒,但只能从公卖局手中购买来供宗教仪式使用,特别是天主教和美国圣公会的圣餐,还有一些犹太教的仪式。卖“麦芽和蛇麻草”的商店在全国各地冒起,很多前酿酒厂转为贩卖从麦芽提炼出来的糖浆,表面上是为了烘焙和“饮料”的用途。
用医生处方可以买到威士忌,处方上虽然有清楚标记医疗用途外的所有其他用途都是非法,但很多医生还是随意填写发放这些处方,药剂师也不会问任何问题,“病患”的数目因此戏剧性的大量增长。官方从未尝试限制这些行为,所以很多人用这个方法来获得酒,据估,医生随意发放的处方一年消费了超过一百万加仑的酒。
美国禁酒令的限制只在于酒的制造、贩卖和运输,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饮用,因此在第18宪法修正案前就已经买或制造的酒在整个禁酒令时期都可以合法供应。
有一些成就卓越的国民和政治家后来也承认曾在禁酒令时期喝酒,例如哈定总统就让自己白宫的私酒库存一直是满的,虽然他当参议员时候是投支持禁酒令一票,法律与具体实践间的差异导致许多人对官方的鄙视,有一些禁酒令的执法者收取贿赂换取对帮派非法酿造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美国禁酒令在实行上有很多问题,事先估计推行禁酒令须要的花费是大约六百万元,但在一段时间后更多人非法饮酒,更多的钱流入帮派口袋,帮派然后再用这些钱贿赂官员来忽视他们的非法行为,推行禁酒令的花费因此增加,这些钱有时候最终流入贪污的禁酒执法者手中。
禁酒令提供了有组织犯罪的获利机会,他们接管酒的进口(私酒业)、制造和销售,最著名的私酒业者之一艾尔·卡彭(Al Capone),他的犯罪帝国主要就是利用由从非法贩酒得来的利润建立。
因为酒的制造主要是在犯罪者和秘密家庭酿造者手中,因此品质差异很大,有些人在喝了从工业酒精和有毒化学品制造的家庭私酒后瞎掉或者是脑部受损,其中一个特别恶名昭彰的事件是关于一个叫牙买加生姜(Jamaican ginger)的医疗偏方,使用者称之为“杰克”,它有非常高的酒精含量因此被那些想绕过禁酒令的人饮用,美国财政部下令改变其配方使其无法饮用,有些无良店家便将杰克掺入工业用可塑剂以瞒骗政府测试,结果导致数以千计的受害者足部和手部瘫痪,这些瘫痪经常是永久性的,还有一些业余蒸馏爱好者用老旧的汽车冷却器来蒸馏酒饮,这样生产出来的产品会有过高的铅盐含量,常导致致命的铅中毒,非专业蒸馏对生产者也是一种危险,因为差劲的蒸馏器有时候会炸掉。也有不少含酒精产品酒精含量刚好在法定限制之下,稍微加工后这些产品可能可以和真的酒一样,其中一个叫淡啤酒(near beer),刚好在法定0.5%的限制之下,虽然差不多是无酒精,但它提供了详细按部就班的教学说明书,告知买者什么是他们不该做的,消费者因此可以很容易的按照提供的简单教学自己制造含酒精啤酒。
在1933年2月17日布莱恩法(Blaine Act)通过,将沃尔斯泰德法修正为容许3.2%酒精含量的饮料。同年12月5日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废止了第18宪法修正案。
很多1920年代的社会问题被归成禁酒时期问题,高利润、动辄使用暴力的酒品黑市的繁荣,敲诈勒索因为执法官员的腐败而盛行,烈酒的走私利润较高使得烈酒反而更为流行,执行禁酒令的花费很高,又失去了来自酒品的税收(约5亿美元一年),使得国库大受影响,1933年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而撤消禁酒令,这使得有组织犯罪因来自合法卖酒商店的低价竞争,几乎失去他们所有来自酒品黑市的利润,但不久后这些有组织犯罪就改为贩卖非法毒品。有一种观点认为黑市会兴旺是因为有非法的产品存在,因此有人将现代“向毒品宣战”与禁酒令时期相比,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比较不正确。
禁酒令对美国酿酒产业有显著的影响,禁酒令结束后,之前存在的酿酒厂大约只有一半重新开始营业,许多小型的酿酒厂就此永久倒闭。因为主要只有大型酿酒厂得以存活,美国啤酒被批评为缺乏个性、是大量生产出来的日用品,许多啤酒评论家们对美国啤酒品质的下降和种类的减少感到悲叹,弗利次·梅塔格(Fritz Maytag)提倡的小型酿酒革命帮助美国酿酒业从后禁酒令的忧郁期醒来。
禁酒在美国甚至被提升至国家意志的高度在1917年,由于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美国成为禁酒的国家。当时政府在宪法的修正案通过后执行禁酒令,维持了13年零10个月19日17小时31分钟,直至1933年12月8日下午5时31分才被撤销。在美国很多地方,特别是南部和中西部,仍然有禁酒的县或镇(称为dry counties或dry towns),但研究显示在禁酒区,醉酒驾驶而导致交通意外的机率比非禁酒地区高。
加拿大为禁酒令在1898年办了一次正式但不具约束力的公投,结果51.3%赞成48.7%反对,投票率44%,除魁北克外所有省支持者都是多数,魁北克反对票达81.1%,虽然多数赞成但威尔弗里德·劳雷尔(Wilfrid Laurier)政府决定不引进联邦禁酒法案,可能原因是魁北克的强烈反对。因此,在20世纪前20年加拿大的禁酒令是由各省自行通过法律实行,爱德华王子岛在1900年第一个引进禁酒令,亚伯达和安大略在1916年,魁北克在1918年通过法案决定将在1919年禁酒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过因为一战在1918年就结束因此此省从未实施禁酒令。
加拿大各省后来撤销她们的禁酒法律。这些撤销大多发生在20年代,魁北克第一个在1920年,它是实施禁酒令时间最短的省;爱德华王子岛最晚在1948年;亚伯达和萨克其万在1924年撤销;
在发现此法无法落实后,戒酒运动拥护者转而利用酒饮控制委员会,成功施压使所有省份和领土政府尽量缩减酒的销售可能性。
英国从未颁布禁酒令,但受到自由党员如大卫·罗曼德·乔治(David Lloyd George)的倡议,特别是政治本部位于卫理公会地区如威尔士的自由党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国限制酒品数量和加税,并猛烈减少酒馆的营业时间,战争结束后,对数量的限制停止了,但税和营业时间不变。酒馆仍然是英国人的设施,但变得比较庄重,在1913年英格兰和威尔士有执照的酒馆有88739家,1922年82054家,1930年是77821家。对啤酒的消费从1913年3500万桶,跌至1918年1300万桶,1920年恢复至2700万桶,1927年以后维持在2000万桶。威士忌和其它酒类下跌的很严重,从1913年的3170万加仑,1920年2200万加仑,到1930年的1000万加仑。晕醉遭起诉的案子也剧烈减少,从1913年153112男和35765女,1922年63253男和13094女,至1930年44683男和8397女。
俄罗斯帝国1914年开始一种变相禁酒,蒸馏酒被限定只能在餐厅贩卖,此法在俄国革命和俄国内战混乱中继续实施延续至苏联时期,直到1925年为止。
1985年-1987年间,戈尔巴乔夫颁布了部分禁酒的《关于消除酗酒的措施》,伏特加、白酒和啤酒的价格被抬高,销售的时间和数量受到限制,饮酒场景被从电影中剪辑掉,伏特加生产转入地下。
除了丹麦,北欧国家有悠久的节制喝酒传统。冰岛从1915年到1922年实行禁酒令(啤酒禁到1989年),挪威1916年到1927年,芬兰1919年到1932年,瑞典从1914年到1955年实施一种配额制度,并在1922年发动完全禁酒公投但未通过。法罗群岛禁酒至1992年。今天的北欧各国,除了丹麦,严格控制酒品贩卖,设立政府专卖公司卖酒给消费者,如挪威Vinmonopolet、瑞典Systembolaget、冰岛Vínbúð和芬兰Alko等企业。如酒吧和餐厅,也许可以直接进口酒精饮料或是通过其他公司进口。斯堪的那维亚的戒酒运动与善良武士国际组织有密切连系,这个希望政府严格管制酒的消费的组织,在过去几十年会员数和活动不断减少,但现在又开始增长,例如瑞典IOGT-NTO在2005年净增12500名会员。
印度一些地区禁酒,例如古吉拉特(Gujarat)和米佐拉姆(Mizoram),某些国定假日如独立日和甘地出生纪念日不应喝酒。
巴基斯坦从1947年开始允许酒的自由贩卖和使用,但在1977年,若菲克·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总理下台前一个礼拜定出限制,自此后,只有非穆斯林的少数族群如印度教徒、基督徒和琐罗亚斯德教徒可以申请买酒许可,每月的配额量取决于他们的收入,通常是约5瓶酒或100瓶啤酒,在这个1亿6千万人口的国家,只有约60个可以卖酒的集市,且只卖合法的酒酿,在拉瓦品第(Rawalpindi)是莫里啤酒(Murree Brewery)。禁酒令由伊斯兰思想委员会监督,受到严格执行,不过宗教少数族群们常将他们的买酒许可卖给穆斯林,酒的黑市也一直存在。
孟加拉也执行禁酒令,但一些有执照的旅馆和餐厅可以卖酒给外国人,外国人(本地人不行)可以进口少量酒供私人使用。
在澳洲各处偏远地区分布许多禁酒的原住民社区,将酒运入这些社区会受到严重惩罚,使用的载具也可能会被充公,在北领地的禁酒地区,所有用来运酒的运输工具都会被没收且不得上诉。
澳洲有不少地方曾经禁酒,包括首都堪培拉,此地曾在1910年至1928年禁酒,政治家金·欧马利King O'Malley)在首都特区刚成立时,在当时还在墨尔本的联邦国会立法将之定为禁酒区,联邦国会在1927年从墨尔本搬至堪培拉后,新国会最早通过的法案之一就是废除欧马利的禁酒令。
一些墨尔本的周边城镇曾长时间禁止卖酒(不限消费),其中一两个还存在,阿斯科特溪谷(Ascot Vale)在刚设立时是禁酒小镇,但很快就有旅馆在城镇外缘设立。
与之相似,农业小镇米尔都拉(Mildura)在1887年刚设立时也是禁止卖酒,这是由她的建立者恰飞兄弟(Chaffey brothers)制定,但酒随时可以从附近的温特沃斯(Wentworth)买到,最终禁令解除。
阿拉伯国家、北非和中亚
沙特阿拉伯完全禁止酒的生产、进口或消费,并对违反者设立严厉惩罚,包括从数个礼拜到数个月的监禁并可能遭到鞭打。科威特也一样。虽然这是沙特阿拉伯的官方立场,但有钱到足以藐视法律的居民经常违反,国内也有一些地方可以买到猪肉和酒。在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联军禁止部队饮酒以示对当地信仰的尊重。
卡塔尔禁止酒的进口,在公共场所喝酒或晕醉可能会导致入狱或是被驱逐出境,不过在有执照的旅馆餐厅和酒吧可以买到,卡达的外国居民也可以从合法管道取得酒。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将买酒限制为只有有居住许可证,而且有内政部的买酒执照的外国非穆斯林人得以买酒,不过酒吧、俱乐部和其他有买酒执照的设施不受这种限制。
最早允许饮酒的中东国家是巴林。它是有名的最进步和最早繁荣的海湾国家,受那些穿越堤道从沙特阿拉伯来的人的好评。
伊朗在1979革命后不久开始限制酒的消费和生产,并对违反者给予苛刻的惩罚,不过官方承认的非穆斯林少数民族可以生产葡萄酒,供他们自己消费和宗教仪式如圣餐礼使用。
在塔利班统治阿富汗期间,酒被禁止,塔利班被赶走后,对外国人的禁令取消,外国人可以在一些商店出示护照证明自己是外国人买酒。
利比亚禁止进口、贩卖和消费酒,并对违反者重罚。
2021年5月9日消息,柬埔寨金边市政府宣布再度延长“禁酒令”为期两周,从5月9日至22日。这是金边市为控制新冠疫情扩散,第3度延长“禁酒令”。根据金边市府发布的指引,所有商业场所,包括市场、批发中心和酒精饮品商家,必须在上述期间停止售卖各种酒精饮品。根据指引,任何违反禁令而私下售卖酒精饮品的商家,将须面对法律后果,包括在因违反行政和卫生防疫措施,而接受严厉的制裁。
政策介绍 编辑本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
在1963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曾规定由轻工业部归口统一安排酒的生产,酒类销售和酒类的行政管理由各级商业部门领导,具体日常事务由糖业烟酒公司负责。这就造成了我国酒类产销管理体制的分散,再加上有关的法规、规章不健全,酒的生产企业除了轻工企业外,其它部门如农业部门,商业部门等都可进行酒类的生产;在流通领域,原先制定的由商业部门负责收购,批发的机制也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国家对酒的产销无法进行统一的有效的管理。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重新实行酒类专卖。
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三点意见
199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129次总理办公会议,对酒类生产和销售讨论议定了三点意见:
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对酒类产销中存在的混乱状况,有必要进行一次清理整顿。首先要把新建酒厂控制住。要通过采取行政的和经济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的产销管理,由轻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酒类生产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由商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酒类流通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尽快提交国务院讨论确定。
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
由国务院法制局牵头,会同轻工业部和商业部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
暂不定论专卖问题
对酒类产销是否实行专卖的问题,暂不定论,进一步研究各方面情况,权衡利弊后再定。
轻工业部和商业部都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整顿清理意见。
轻工业部的决见认为建国以来所形成的饮料酒产销管理体制不宜变动,而应集中力量,按照第129次总理办公会议的要求,对酒类产销进行清理整顿。同时根据“政企分开”的精神,建议目前一些地区商业系统的糖酒公司等企业,不应兼有专卖行政管理职责。
轻工业部关于酒类产销整顿的意见
建议由轻工业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共同组成在生产领域内清理整顿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国的饮料酒生产进行清理整顿。严格饮料酒技改,扩建等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大型建设项目由轻工业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立项。中小型项目也按同样原则由各级轻工业部门审批立项。未经上述程序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得安排饮料酒生产项目。对饮料酒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并由轻工业部组织实施。商业部门不得经销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饮料酒。由轻工业部组织制定并实施饮料酒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对各部门的饮料酒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实行技术归口。加强对饮料酒评比工作的归口管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计划,由轻工业部组织对饮料酒的国优评比工作;由轻工业部会同其它部门组织部优评比;省级轻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省有关部门组织饮料酒省优评比。不经轻工业部批准,任何部门和地区不得以展览会、博览会、文化节、旅游节、地方节等名义,组织国内饮料酒的评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
1991年第三季度,由国务院法制局、轻工业部和商业部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管理条例》(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该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是:
酒业实行归口管理,即轻工业部管理酒类生产,商业部管理酒类流通。
设置国家酒类管理机构,统一全国酒类产销管理。
中央一级的酒类管理机构由国务院授权,省级酒类管理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授权设置管理机构。
以现有的商业部门的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为基础来建立酒类专卖管理机构或建立全国酒业总公司,对全国酒类商品实行产供销统一协调管理。但在国务院对是否设立全国性的酒类管理机构还没有作出最后决定的情况下,考虑到各地现实和立法后能切实可行,决定按国务院第129次总理办公会议精神和现行体制,在中央一级实行归口管理,即轻工业部是国务院酒类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商业部是国务院酒类流通归口管理部门。并规定了轻工业部和商业部的主要职责。
酒类生产发展管理方面突出了国家计划对酒业生产的指导和管理。
酒类的生产发展由轻工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列入国家产品计划的酒类产品,其年度和长远规划指标,由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关于酒类生产企业的基本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凡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国工业部审批,限额以下的项目,由省计委或受委托的省级以下计委会同同级酒类生产管理机构审批,并报轻工业部备案。
禁止个体工商户以营利为目的酿造、配制各种含酒精的饮料。
酒类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必须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后,才可从事酒类生产,并规定了企业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酒类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法规的规定执行。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于2005年11月7日颁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产生风波 编辑本段
2007年,河南省信阳市推出一部新政: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此政一出,立即引起舆论关注。其中不乏支持拥护者、质疑观望者和坚决反对者。
信阳“禁酒令”是2007年1月初开始实行的,当时的影响仅限于信阳市内。去年末和今年初,多家媒体报道和讨论信阳“禁酒令”,截至今年2月18日投票截止,在人民网评选的“2007年十大地方新政”中,信阳“禁酒令”的票数名列第二。但在此期间,也有反对者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此举将影响到公务人员的私权和个人生活空间,有违法嫌疑。
针对这些异议,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称:禁酒令符合法治精神,河南省酒业协会及其委托律师对禁酒令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值得肯定,证明了中国法治观念的提升。法治社会的要义之一,是利益群体通过法律手段来博弈。禁酒令出台,导致酒业的潜在利益受损,由此引发异议是正常的。
就具体事件而言,“禁酒令”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公务员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但是根据立法精神,推究立法原意,这个红头文件的出台并无不妥。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很显然,如果公务人员在公务过程中(包括中午)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政府的形象。这样,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
在对违反禁令人员的处理上,首先应引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此外,《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对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且经教育不改的公务员还有辞退的规定。
除河南信阳外,山东、贵州、山西、浙江、江苏等多个省市也都实施了类似的禁酒令。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新疆近日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禁酒的结果无疑会使酿酒业受到很大的摧残,酒的买卖少了,连酒的市税也收不到。唐代宗广德元年,安史之乱终于结束。唐朝政府为了应付军费开支和养活皇室及官僚,巧立名目,征收苛捐杂税。据《新唐书·杨炎传》的记载,当时搜括民财已到了“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的地步。为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再次恢复了180多年的税酒政策。代宗二年,“定天下酤户纳税”(《新唐书·食货志》)。《杜佑通典》也记载:“二年十二月敕天下州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
唐朝的税酒,即对酿酒户和卖酒户进行登记,并对其生产经营规模划分等级,给予这些人从事酒业的特权。未经特许的则无资格从事酒业。大历六年的作法是:酒税一般由地方征收,地方向朝廷进奉,如所谓的"充布绢进奉"是说地方上可用酒税钱抵充进奉的布绢之数。
2013年中央军委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而空军2008年也曾颁布《从严控制饮酒的规定》,对工作日午餐饮酒和工作期间饮酒都明令禁止,这是空军历史上首次以“命令”形式要求广大官兵“禁酒”。
“禁酒令”印发之际正值岁末年初,也正是年终总结、联欢活动、走访慰问的时候。2013年1月,一些部队席间,以往劝酒的现象难见,许多接待餐上,茶杯代替了酒杯,家常菜代替了高档菜肴。以“禁酒令”为契机转变作风在许多部队蔚然成风。
“领导少了酒气,多了纯洁的风气;干部少了酒气,多了带兵的锐气;战士少了酒气,多了训练的虎气;部队少了酒气,多了安全发展的底气……”成都军区某师师长曲新勇说。财务人员说,近来师机关接待费也降低不少。
为了落实“禁酒令”,济南军区某集团军专门制定了《从严控制饮酒18条措施》,提出“严禁各级工作组下部队就餐饮酒,严禁着军服到地方各类场所饮酒……”为保证严格执行,集团军还逐级建立了问责制。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认为,在规范“严禁”的同时,还应当考虑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等刚性制度内容,否则,再好的规定和号召也会形同虚设。
禁酒传闻 编辑本段
央视昨回应称目前没有“清退白酒广告”计划
在限制“三公”消费,提倡节俭氛围之下,白酒企业再遭利空传闻袭击。
昨日一则有关“央视将在全国‘两会’后清退白酒广告”的消息在网络流传。不过随后多家白酒企业向早报记者表示,经过他们的核实,央视目前并没有出台这项政策。央视工作人员亦称并没有清退白酒广告的计划。
在业内观察人士看来,央视清退白酒广告的可能性很小。“白酒作为一种快速消费品,需要借助广告进行营销”,白酒营销专家铁犁称,虽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白酒广告即开始逐步受到限制,包括黄金时段播出的频率、价格的持续上涨等,但一直到目前白酒企业仍然是央视的重要广告客户。
尽管如此,业内观察人士认为,在之前种种利空消息的打击之下,高端白酒今年将面临业绩和终端售价双降的格局,而此番调整或将持续两到三年。
广电总局欲“净化”广告
在广告方面,对白酒是否有更严格政策不得而知。但值得注意的是,广电总局对目前的广告已有内容上的限制。
据新华社本月初报道,国家广电总局已下发了《关于清理广播电视“送礼”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
报道援引通知称,个别广告出现了“送礼首选”、“送领导”、“上级有面子”等渲染“送礼”的内容,且礼品中不乏名表、珍邮、金银纪念币等,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重挫白酒 编辑本段
中央军委新规要求“不喝酒”的说法超市场预期。政府、军队、国企等短期内三公消费治理继续从紧,预期对市场影响比塑化剂更大,如果对酒类消费的限制向其他机构蔓延,政府和国企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则白酒股为首的食品饮料股价复苏时间可能再次拉长,需密切观察。
12月24日,受此拖累,白酒股当日全线大幅下挫,领跌各大行业板块。其中,龙头股贵州茅台大跌5.55%居首,洋河股份跌4.97%,五粮液、山西汾酒、泸州老窖等白酒股也跌逾3%。
盘后主力资金流向表明,当天仅上述五大白酒股全天主力资金净流出金额分别达38157.26万元、16963.21万元、22771.62万元、5031.00万元、8815.11万元,合计达91738.2万元。
禁酒措施 编辑本段
2017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以下简称《禁酒令》),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在检察机关公务活动中全面禁止饮酒。
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作为深圳人的健康“基本法”,《健康条例》是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健康条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如果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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