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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一中

肥城市第一高级中学(肥城一中)坐落在泰山西麓,肥桃之乡,校址在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文化路010号。
校园环境优美如画,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始建于1952年,初名“山东省肥城中学”,原址在肥城老城西北角城关小学(原城隍庙)西。1952-1956年,学校为初级中学;1955年8月改称“山东省肥城第一中学”;1956年开始办高中班,成为完全中学;1979年随县城搬迁迁入新城现址,1991年取消初中,成为高级中学;1992年随撤县建市改名为“肥城市第一高级中学”。
学校占地122亩,总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65个教学班,在校生4500余人,教职工350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泰山名校长1人,泰山名师3人,中学高级教师104人,中学一级教师110人,学历达标率96%,并有28人研究生培训结业。
201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张圣一获得山东省理科第一名。
学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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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全市扩大高中办学规模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内部设施投入,先后建成了双向控制闭路电视辅助教学系统、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计算机房、语音室、钢琴房、舞蹈房、实验室及音、体、美、劳技教室等。图书阅览中心藏书10万余册。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软硬件建设,为来校就读的莘莘学子提供了理想的学习环境。
集体备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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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集体备课立足于个人备课的基础之上,以年级学科备课组为单位进行,要在充分研究课程标准、高考试题、学情及教材的前提下,集体确定教学目标,商讨教学方法,设计课堂教学样式,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主要内容
以集体备课为标志,常规教学活动划分为若干阶段循环。集体备课以总结、研究阶段学情、教情为主,同时包括其他专题研究和业务知识学习。
集体备课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前一循环学情、教情综合分析。
2、确定下一循环教学内容,研究新课标的相关要求,分析与下一循环教学内容相关的高考试题及标准答案,分析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设计课堂教学的组织方式,并确定下一循环所使用的学案或预习方案的内容、思路和形式。
3、分析、筛选训练题,并确定重点题目及使用方法。确定巩固练习或单元检测的题目及讲评方式。确定书面作业内容、次数及批改方式。
4、确定下一循环学生学习方法指导的内容及重点。
5、总结前一循环公开课开展情况,确定下一循环公开课目标、内容、人选。
6、研究确定下次集体备课的内容、要求。
7、其他专题研究及专业知识学习。
基本要求
1、备课组长是集体备课的组织者。备课组长要认真组织、协调,确保集体备课顺利开展;要鼓励全体成员积极参与讨论,力戒“一言堂”;要引导全体成员正确对待争论,取人之长补己所短。
2、集体备课要确定中心发言人。集体备课要在备课组长或中心发言人的主持下,年级学科组成员全员参与,人人发言,同时应鼓励其他年级学科组教师参与交流。
3、集体备课每周一次,时间集中安排为半天。学校提倡定时集体备课与随时业务研究相结合的教研模式。
4、集体备课要目的明确、思路清晰、主题相对集中、重点突出、务求实效,切忌漫无边际、夸夸其谈。
5、本次集体备课结束前,要对下次集体备课的内容进行规划、安排,以使所有参与教师认真准备。
6、参与集体备课的全体成员要认真记录研究内容,并及时修改、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案,以使集体备课的成果落到实处。
7、学校相关业务领导要全程检查、参与集体备课,并通过听评课、学情调查等形式狠抓集体备课成果的落实。同时要将教师在集体备课中的表现与学期末教师民主评议挂钩。
8、各备课组要虚心学习、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集体备课的新形式、不断丰富集体备课的内容。
9、集体备课应是教学常规活动的一个过程,不能游离于教学实践之外。要使集体备课常态化,成为我们日常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学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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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绩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持续攀升,2006 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首次突破千人大关,在泰安市40所高中16所一类学校中,该校高考文化课重点本科上线率、军检线上线率、本科上线率均列第四位,应届重点本科上线率、应届本科上线率均列第三位,音乐本科双过线人数列第一位。学校被评为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并先后获得教书育人、德育工作、工会工作、青少年工作、体育传统项目、档案管理、教改工作等先进单位称号。
面对教育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和课程改革的新形势,肥城一中继续在办学理念、管理机制、队伍建设、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校内外全方位整合和优化,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拼搏进取,造大培强,力争三年内建成省级示范性高中,十年内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本世纪头二十年跨入中华名校行列。
学校荣誉
学校曾获得的泰安市级以上荣誉
1、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2、泰安市级文明单位
3、山东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4、山东省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
5、山东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6、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7、山东省高考优秀考点
8、山东省级文明单位
9、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10、泰安市高中教学先进单位
11、山东省尝试教学研究试验基地推广中心
12、国家重点课题计算机与各科整合实验学校
13、山东省重大课题实验基地
14、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大课题重点试验基地
15、山东省教育科学“九五”重点课题《中学化学教学》优秀实验工作单位
16、泰安市级规范化学校
17、泰安市电化教学先进学校
18、山东省级重点项目“学习能力培养的研究”试验工作先进单位
19、泰安市“十佳”道德教育示范学校
20、泰安市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21、泰安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22、泰安市体育、艺术工作先进单位
23、泰安市文明安全学校
24、山东省档案考核先进单位、省一级档案室
25、泰安市校园文化建设“AAA”单位
26、山东省规范化学校
27、山东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28、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29、山东省高级中学协会“理事单位”
校长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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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领导干部
“构建和谐校园,打造教育品牌”,我们肩负着重大的责任。要树立良好的“官念”,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提高素质,勤奋工作,让自己成为教职工的知心朋友和学生心灵的守护神。
寄语教师
教书育人是教师莫大的责任,希望教师们用爱心去浇灌,用真情去感化,用人格去熏陶,用智慧去启迪,用表率去影响,用理想去塑造每一个学生。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坚持做人与成才并重,智商与情商并重,知识与能力并重,致力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对待每一个学生,让学生在健康与快乐中成长。衷心祝愿各位教师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成为名师。
寄语学生
希望同学们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爱祖国、爱学校、爱家乡、爱爸妈、爱老师、爱同学;做一个会学习的人,会求知、会健体、会生活、会办事、会合作、会发展;做一个明是非的人,知道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做一个有个性的人,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有优秀的品质、有健全的心理、有良好的习惯、有坚强的毅力、有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在家做一个优秀的孩子,在校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学生。
寄语学生家长
孩子的成才是你们的心愿,更是我们的目标;学校的发展,有我们的努力,更有你们的奉献。“望子成龙,望女成风”人皆有之,但成才先要成人,不成人不能成才,让我们携手为每个家庭、为中华民族的未来,培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富有爱心的人。
寄语社会各界
你们的期望、信任是我们拼搏进取的动力;
你们的理解、支持是我们开拓创新的保证。
寄语访问网站
我们的网站建设才刚刚起步,还有许多空白,还有许多不足,希望得到你的关注和理解,希望听到你的意见和建议:关于网站建设,关于教育工作,关于学校发展。
寄语自己
淡薄明志,做学校发展的引领者,教师学生的贴心人。
教育的伟大使命是让人们由无知走向睿智,从幼稚走向成熟;
教育的最高境界是让人们具有豪迈的理念,完美的人格;
教育的成败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我们任重而道远。
学生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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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与教学秩序,保证教书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 学生违犯校纪,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给予下列之一处分,并出示布告,通知家长,处分共分六级: 1 、警告; 2 、严重警告; 3 、记过; 4 、留校查看; 5 、勒令退学; 6 、开除学籍。
第二条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限时一年,期满后如仍表现不好,不能解除处分,可延毕业前,如延长查看时间,但不能超过一年,若延长时间一到,仍不能解除处分,则勒令其退学。
第三条 以大字报、小字报、散发传单或串连、演讲、匿名信等形式,煽动他人闹事,破坏学校秩序或扰乱社会治安者,则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留校查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 在校内处蓄意挑起事端,结成团伙打架,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1 .合伙胁迫、拦路、堵截、围追、恐吓他人、无伤害,情节较轻,经予警告处分。
2 .合伙打人,有轻微伤害,认错态度较好,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合伙闹事,打群架,致人伤害,情节稍重,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认错态度好、主动坦白者,可给予记过或严重警告处分。
4 .合伙策划闹事、打人、情节严重、致人伤害、态度不好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 .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造成事态恶性发展、伤人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 .持械行凶,伤人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致人伤害一般且主动交代,认错较好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7 .虽参与打架,但非主谋,无伤人行为,且主动坦白认错,或揭发他人不法行为者,给予警告或免于处分。
8 .凡犯有以上条例之一者,除给予处分外,视其情节,责其一定经济制裁
第五条 在校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后果及态度给予警告或免予处分
1 .公共场所起哄、吹哨、喧哗、滋事或动手打人。
2 .违反社会公德,故意破坏公物。
3 .违反交通规则。
4 .危害他人利益或荣誉,造成不良影响。
5 .因违章事故,造成一定损失。
凡犯有上述条例之一,按下列规定处分:
1 .情节较轻,认错态度好,且主动检举他人,批评教育后,可免予处分。
2 .情节较轻,但认错态度不好,或情节严重,但无甚影响且认错态度好,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 .情节严重但认错态度好,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 .情节严重,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 .凡符合以上条例之一者,除给予处分外,视其情节及影响,责其一定经济制裁。
第六条 故意损坏公物、设施或他人财务者,除按规定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
1 .造成损失在 10 元以下者,视其态度,给予警告处分。
2 .造成损失在 10 — 50 元,影响较大,视其态度,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造成损失在 100 元以上者,影响较大,手段恶劣的,视其态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 偷窃国家、集体,他人财务,除追回赃款物外按下列规定处分:
1 .作案价值在 10 元以下者,认错态度尚好,给予警告处分。
2 .作案价值在 10 — 50 元视其态度,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 .作案价值在 50 — 100 元,视其态度、影响,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 .作案价值在 100 元以上,手段恶劣,影响大,视其态度,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6 .前已有处分,而又作案偷窃者,不论作案价值大小,都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7 .作案未遂者,视其情节、影响及本人态度,给予警告处分。
8 .凡作案后,较短时间内主动坦白交代,认错态度较好者,降一级或两级处分。
9 .作案后,伪造现场,或栽赃他人者,从重处分。
第八条 犯有盗窃、偷毒、放火、凶杀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司法部门拘留或判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 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
1 .上学期间,初次在校吸烟或喝酒者,经批评教育,认错态度较好,可免处分。
2 .上学期间,经常校吸烟或喝酒,多次教育,不思悔改,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 .因吸烟或喝酒,给予处分,后又重犯,则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条 谈恋爱,看黄色书刊、画像,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1 .上学期间,与本校或外单位的人谈恋爱,写情书,影响较大经教育已断绝关系,或主动提出,恳请老师、同学帮助解决者,免予处分。
2 .凡有上述行为,不听劝告批评者,给予警告或留校察看处分。
3 .因谈恋爱,引起不良后果,影响极坏,则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4 .上学期间,不论在何时何处,看黄色书刊,画像者经批评教育,认错好,给予警告处分; 5 、凡有上述行为,不听批评教育,多次违犯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 一学期旷课或逾期不归,可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1 .累计旷课— 3 天,给予警告处分。
2 .累计旷课 4 — 7 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累计旷课 8 — 10 天,给予记过处分。
4 .累计旷课 11 — 14 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累计旷课 15 天以上,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6 .请假期限已过,而不返校又不提前申述续假事由者,累计天数及处分与旷课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考试作弊,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初次作弊,情节不严重,如接受批评,不再重犯,可免予处分。
2 .作弊较严重,或合伙协同作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私自改动试题答案或涂改分数者,给予记过处分。
4 .因作弊受处分,又重犯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三条 顶撞、辱骂或殴打教师,可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1 .因有违纪行为不听老师批评教育,当面顶撞态度粗野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 .当面顶撞、无理取闹,辱骂或殴打老师,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 .蓄意伤害,侮辱或殴打老师,手段恶劣,影响极大,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司法部分处理。
第十四条 破坏校规校纪,可按下列规定处分。
1 .课堂或自习时,多次取闹致使他人无法学习,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 .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在宿舍玩闹,私自外出,长时间不归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 .拾到钱物不上交或隐瞒者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并退回钱物。
第十五条 犯有以下行为着,可给予加重处分:
1 .违纪后,不听劝告批评、态度蛮横、粗暴者。
2 .同时犯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者。
3 .隐瞒情节、说谎、出尔反尔者。
4 .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坏事者。
第十六条 凡本条例未列举的违纪行为,可参照本条例相近条款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处分管理呈批程序:
1 .学生发生违纪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在有关同志协助下,保护现场,由班主任报告请示保卫科、级部,组织评查、处理、并把处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学工教处,由学工处复查后,呈报学校行政办公室审定。
2 .处分公布前,应通知班主任,找违纪学生进行谈话教育。必要时,由班主任一并与违纪学生进行谈话教育,通知其违纪处理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后,出示布告,并记入学生档案
3 .撤消处分程序:
· 离违纪学生处分期满前一周,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写出思想表现总结,
提出撤消处分申请,然后班主任召开班会通过,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分别签字后,班主任将意见报送级部主任,级部主任签字后,报学工处。
· 学工处核实后,报学校办公会审批。
· 撤消处分,需写出公告,通过学生及家长,不能撤消,作出处理意见。
以上皆记入学生档案。
· 处分期满,如表现特别突出,可按程序,提前撤消处分。
第十八条 对特殊情况或严重事件直接报学校办公室研究、处理。
学校灵魂
编辑
肥城市第一高级中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倡树现代化办学理念,德法并举,文明执教成了学校跨越发展的主流风气;体现人文关怀,强化法制管理,“以情感管理凝聚人心,以制度管理促进规范”;秉承“励志、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形成了“思想上高定位,业务上高标准,目标上高起点”的“三高”办学宗旨;以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造就人、成全人、发展人为学校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全力实施教育创新,大力推进“三名”战略(创名校、当名师、育名生),遵循“严、细、实、恒”的管理要求,形成立体化、网络化的管理体制。快速提升质量,促进学校发展,成了全校上下的一致追求,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持续攀升,我校高考文化课重点本科上线率、军检线上线率、本科上线率均列第四位
今日的肥城一中,历经半个世纪的风雨,半个世纪的磨砺,半个世纪的辉煌,学校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整体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崭新局面。面对教育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和课程改革的新形势,肥城一中将继续在办学理念、管理机制、队伍建设、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校内外全方位整合和优化。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承载着半个世纪历史和文明的肥城一中必将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诸位名师和英才的耕耘下,秉承传统、开拓创新,继续续写肥城教育的辉煌篇章。
一中精神
艰 苦 奋 斗 的 创 业 精 神
扎 实 奉 献 的 敬 业 精 神
雷 厉 风 行 的 兴 业 精 神
终 身 从 教 的 献 身 精 神
教 书 育 人 的 人 本 精 神
教 研 兴 教 的 科 学 精 神
孜 孜 不 倦 的 执 著 精 神
追 求 卓 越 的 创 新 精 神
办学理念
崇德笃行坚志
博观厚积熟虑
守正清明有序
砺炼求真出奇
办学特色
以人为本 民主治校 德法并重 和谐发展
校训
砺 志 严 谨 求 实 创 新
校风
团结务实 进取求实 勤奋扎实 仁厚朴实
教风
严谨治学 敦品砺行 传承文明 开拓创新
学风
自主勤奋 会学好问 合作探究 求异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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