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道教音乐
茅山道教音乐是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音乐类项目,国家级项目编号Ⅱ-139。以句容茅山道院为核心,向南京、上海、浙江、安徽等临近地区辐射,影响之广已扩至港澳台地区以及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
历史起源 编辑本段
茅山道教音乐源于秦汉,成于齐梁,兴于隋唐,盛于宋元,至今已有二千多年历史。它是茅山斋醮法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达宗教信仰、颂扬道教上清派教理教义的重要手段。
东晋时,第一代宗师魏华曾于茅山亲授道经《上清经》。第七代宗师陆修静又撰写了大量的茅山道教音乐曲牌;其弟子、上清派第九代宗师陶弘景潜心茅山40余年,在继承前人道法的基础上总结发展,奠定和确立了茅山派道教科仪及道教音乐。隋唐时,该音乐又得到了皇室所敬重的茅山道士王远知、潘师正、司马承祯等宗师的竭力推崇而名声大振,到宋元两代又倍受宫廷宠爱。该音乐在道院为师徒传承方式:一方面与醮仪结为一体,表现了浓郁的宗教色彩;另一方面又集宫廷音乐、文人音乐与民间音乐之大成,显示了强大的社会教义功能,起到了“济世利民、修道积德、消灾延寿、维护生态、净化心灵”等教义目的。其代表性曲目有:《啸咏朱陵府》《卫灵咒》《华夏颂》等。在调性上五调皆用,无偏爱羽、角调倾向;在行腔上高亢有力,曲调居“刚”,与苏南其它地区有着明显区别。它对于研究我国道教音乐的形成与发展、我国民众的宗教信仰与风土礼仪等,都具有着重要价值。
南朝梁陶弘景(456—536)在茅山创立了“茅山派”的道教科仪及音乐。“茅山派”,又称“上清派”,隋唐时经王远知、潘师正、司马承祯等宗师的竭力推崇而名声大振。
茅山道教音乐以及斋醮活动,经隋唐之兴盛,在宋、元二朝又受宫廷的宠幸,文史资料甚富,明正统年间版《道藏》的《茅山志》以及嘉靖中《茅山志后编》等书中,茅山受皇命所举行的醮事和节日次序、唱曲等,甚至醮事所用的法器、乐器、演唱和演唱人员的配备等都有较详细的记录。
茅山道教音乐,保持了唐、宋时代的茅山道教音乐传统,如《卫灵咒》、《三茅真君诰》等均为茅山派道教歌曲,词为茅山专用而独此一家。
主要特点 编辑本段
茅山道教音乐除有悠久的传统之外,其地方音乐的特点亦十分明显,它吸收了传统宫廷音乐与全真派正一派音乐的精华,加上茅山自身的特点,形成了茅山派特有的道教音乐体系,在调性上五调皆用,无偏爱羽、角调倾向;在行腔上比较高亢有力,曲调居“刚”,和苏南其它地区的道教音乐有十分明显的区别。
茅山道教音乐包括器乐和声乐两大部分。
茅山道教音乐的演奏器乐有曲笛、笙、箫、二胡、中胡、皮鼓、锣、钹、木鱼、阮、扬琴、琵琶等。
为使道教音乐得以发扬光大与更好地传承,1985年,茅山道院成立道教乐团,并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对茅山道教音乐进行了理论研究,对茅山道教音乐的曲谱进行了收集整理,为使演奏呈现最佳效果,连续几年,派学员进武汉音乐学院学习深造。从而使道乐乐手的演奏水平得以迅速提高,
中国道教音乐汇演,2007年特邀赴香港参加纪念香港回归十周年大庆活动。
近几年来,茅山道院道教乐团先后多次赴新加坡、澳门、香港等地巡演,参加中国道教音乐汇演,2007年特邀赴香港参加纪念香港回归十周年大庆活动,其影响越来越大。
茅山道教科仪中的茅山派音乐,就是唐宋时代形成的带有茅山地区特点的道教音乐。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欣赏价值,它也为中国道教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依据,为研究唐宋时代的道教音乐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
录入非遗 编辑本段
2008年,《茅山道教音乐》被列入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014年11月,“茅山道教音乐”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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