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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2005年开始至2015年,尽管中国政府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由于受养老金水平差异较大、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影响,社会各界并不“领情”,相反,却是对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不满和质疑。养老金占工资比例连降九年,已跌破国际警戒线。

2019年4月10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隐忧正在浮现,养老金入不敷出、两极分化的问题渐趋严重。根据预测,到2035年左右,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积结余或将耗尽。

2019年4月23日,针对2035年养老保险金将要用光的言论,人社部回应:完全能够保证养老金的长期按时足额发放,请大家放心。

2020年6月4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截至8月,全国31个省份均已落地实施。今年养老金平均涨幅为5%,各地都对一些特殊群体落实了倾斜政策。

目录

法律法规 编辑本段

2015年6月29日,中国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

随着养老改革的扎实推进,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应时出台。8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由国务院近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这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史上的一项大事和重大突破,标志着数以万亿元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望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力量。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主要分类 编辑本段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退休差异 编辑本段

(一)计发基础不同造成的差异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养老金养老金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也加大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就养老金替代率而言,据郑秉文测算,1997年中国企业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说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的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而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多。

(二)养老制度与薪资结构的不匹配导致人们对退休双轨制深恶痛绝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保障模式是低工资,高福利,相当于在职时已将部分资金交给国家,国家则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则是延续这一制度,它的制度假设是基本工资不高,所以养老不要缴费。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依据的制度假设是职工的薪酬里已包含延期收入,延期收入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

因此在现行双重退休金体制下,只有企业员工的在职收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双轨制才是合理的。然而,由于经济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有的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远远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的中小企业员工收入则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人们忽视了行业间和行业内的薪资结构差异,而集中关注部分高收入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高工资、高福利现象,并对此表达强烈不满。

(三)企业年金制度的自愿实施将造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异持续扩大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保证公平,企业年金体现对工作期间的激励。基本养老保险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不高,加上企业年金之后才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替代率。由于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自愿实施的,很多企业考虑经济情况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亦有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又终止该制度。这种局面导致退休工人最终领到的养老金只有基本养老金,即企业退休人员只领取了制度设计者设计的部分养老金,所以感觉待遇较低。而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既包含了基本保障部分,又包含了激励成分,所以金额很高。很多群众并未看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只是看到养老金最终结果的差异,于是不满情绪在滋生蔓延。如果不改变企业年金制度的自愿性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异将会持续扩大,最终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又一重大隐患,必须及早解决这一问题。

(四)养老金调整机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

公务员退休金的主体部分是基本退休金。随着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增长,公务员的退休金也需调整。公务员基本退休金是按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调整的,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是以调整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础的,按照一定比例增加。例如,2011年1月,国家决定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而2006年到2009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年均递增为18%,高于10%的养老金增幅。

公务员退休金按工资上涨率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低于工资上涨率的比率调整,而且他们的基数不同,公务员调整基数包括全部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数只是基本养老金,基数和比率均低的结果造成二者的绝对数差距并未缩小,只是它们之间差距的相对比例有所下降。

解决建议 编辑本段

1、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构建全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在于个人不缴费,责任完全由国家承担。不仅国家的负担较重,而且引起缴费人群企业职工的不满,形成新的社会不公平感。从养老金领取结果来看,上文已经述及,大部分退休职工只领取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领取全额养老金,造成了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的巨大差异。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攀比。因此必须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构成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形成全国不分单位性质,同级别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替代率相等的情形,进而减少人们的不公平感,增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养老金养老金

2、调整养老金替代率政策

在现有养老保险对老年人生活保障程度的设计中,政策制定者假设每位退休人员都有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能只是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较低。但现实是很多企业职工缺乏企业年金,更不用说储蓄性养老保险。2011年来,全国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为1577万人,当年城镇就业人数35914万人,参保率只有4.39%。[10]因此,在设计养老保险替代率时,要考虑没有企业年金的退休人员。同时,替代率的设定也要考虑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开支需要,对过高的养老金进行限制或税收调节。

3、优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政策

自2005年起,中国已连续九年十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过十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也部分缓解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但这种调整在时间和比例上都不确定,是一种没有规律的临时调整办法。国家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要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但具体操作办法尚未出台。本文认为需要根据精算平衡原理,建立一个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联动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长效调整机制。

领取条件 编辑本段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中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异地领取 编辑本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7日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8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而前2笔中每笔超过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笔之后的金额可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据介绍,8月1日实施时,仍通过银行专用存折、借记卡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在存折上和卡对账单上进行养老金标识。人社部等要求,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变更时,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的切换工作。

调整方案 编辑本段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养老金养老金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国4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再度上调。人均增加10%,为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上调三年,且上调幅度高于前三年,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

根据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的安排,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了1263亿元用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2009年的增幅,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一个平均数,各地养老金调整水平会有所差别。根据2008年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标准,人均增涨最高的省份为北京,每月增长200元,最低为安徽,每月增长55元。

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将增加110元左右。这也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中央在当前经济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推出这项计划中的政策措施,显然有着更深层的意义。

2012年,国家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幅度按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50元左右。2011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基本养老金达到1531元。

2013年1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从2014年起,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2014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确定从今年元旦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

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过10年连续上调,中国月均养老金将超过2000元,比2005年增加近两倍。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

2015年1至3月份,中国社保基金总收入为1万0495亿元,同比增长15.1%;总支出为8558亿元,同比增长17.1%,支出增幅继续高于收入增幅。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明确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

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迎来第11次上调,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2015年4月24日,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社部今天澄清: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存在所谓“充公”问题。

2016年3月2日,人社部称:养老金投资运营不会影响按时足额发放。

2016年4月,发布《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

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2021年,养老金总体上涨4.5%,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办法。多地人社厅解释称,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9]

2021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划提出,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统筹安排 编辑本段

出台暂行办法

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单位缴费的12%;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则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在当前形势下,转移接续办法的出台对解决现实问题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推动了社保制度建设

一是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转移接续使制度更加公平,从源头上解决了异地就业养老关系跨省转续难的痼疾,保护了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和间断性就业的养老权益,确保了农民工享受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在促进制度公平上是一个进步。

二是为扩大覆盖面打开了一个通道。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城镇企业职工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死角和难点在于流动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以前社保关系难以转移,或只退个人账户,使得大多数流动人员不愿意参保或退保。暂行办法为农民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打开了一个横向通道,拆除了主要藩篱,敞开了一扇大门,为落实2020年实现全覆盖克服了一个制度难点。

三是有利于消除社保制度碎片化。将城镇灵活就业和农民工这两个群体的转续办法合二为一,不仅同时解决了这两个群体的转续难问题,而且为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问题打下基础。

养老金养老金

(二)有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打破了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壁垒,解决了参保人员因就业地的变换和间断性就业而丧失养老保险权益的问题,广大农民工可以放心参保。同时,还会提高这个群体的自信心,改变这个群体的社会心态,促进其在都市生活中的融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

(三)有利于经济建设一是有利于加速城镇化进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推进城镇化和放宽中小城市户籍限制。流动人口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将促进农民工的农转非,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和定居的历史进程。二是有利于形成全国劳动力大市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生产要素的再分配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三是有利于稳定农民工消费预期。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一支不可替代的建设大军,也是一支重要的消费群体。转续难的问题解决之后,农民工实现应保尽保,将会稳定其消费预期,建立消费信心,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生活标准,客观上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经办工作接续

(一)深入学习掌握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为贯彻实施好暂行办法,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其基本内容和要点,主要包括:跨省转移。各地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要按照暂行办法统一规定的转移资金量、统一的转移经办规程,从而实现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转移统筹基金。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要按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的12%转移单位缴费。

一地领取。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明确在一个地方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首先依据户籍所在地;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超过10年缴费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

权益累计。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权益必须累计计算,在不同地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时,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今后无论在何地再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同样待遇。农民工在城镇流动就业参保缴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的,可以同城镇参保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终止退保。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期间中断缴费时,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继续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不再办理退保手续。

(二)进行精准快捷的经办操作

首先,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合理的经办程序和操作办法,对参保人员缴费凭证管理、个人账户转移管理(包括跨统筹范围转出管理,跨统筹范围转入管理)、临时账户的管理、跨省重复缴费人员的账户处理等进行详细的安排。

第二,在操作中认真审核跨省转移人员申报条件,对确认符合转移条件的人员,应将基本信息准确录入系统,按规定办理转移续接手续。对转入人员,要认真核对转入基金额,将转移基金匹配录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及个人账户。

第三,基金管理部门要将转移的基金情况准确及时录入系统,记账、分账。

第四,各个地区经办机构要密切衔接,操作精准快捷,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确保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工作按规定时限及时完成,切实为转移人员做好转移接续经办服务。

实现统筹铺路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

手机卡、银行卡能全国漫游,社保卡也要全国漫游!这就是金保工程要追求的目标。当前,每个统筹范围都有自己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在转移接续过程中很多环节都要手工办理,填表、盖章、提供证件,手续复杂。因此要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实现社会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联网与信息共享。

首先,以建立地市一级社保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为基础,逐步实现地市间、省市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为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时提供快捷、准确的服务,最终实现全国社会保险关系信息的互联互换。

其次,设立“网上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窗口”,直接受理流动人员的参保,这样既简化程序,又提供了“足不出户”的全方位服务。

第三,研制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记录表/卡,使农民工不论在哪个城市、哪个企业,只办理一次社会保险登记,便可以此为依据,不间断地记录、接续和转移。

(二)通过制度衔接提高统筹层次

1993年以来,全国实行了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统筹范围不断扩大,已基本涵盖了所有城镇企业职工,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实施。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统筹范围、统筹层次各不相同,制约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其中解决城镇和农村保险制度衔接是个重要问题,比如年轻农民工到城市打工,未来的城市化可能使他们成为城里人,但他们已经在农村参加了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这就有一个他们怎样进入到城镇职工的养老体系问题。如果原来参加了新农保,到城里后又参加了打工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需要两个制度衔接。新农保正处于起步阶段,转移接续办法也刚刚发布,如何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衔接在一起,需要研究解决,制定配套政策,这是转移接续的需要,也是解决制度碎片化的需要,是提高统筹层次的需要。

(三)通过立法提高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制度,也要遵循大数法则,这样才能更好地实行风险共担。

据统计全国共有2000多个社保统筹单位,多数是县级统筹,尽管有关部门宣布已有17个省实现了省级统筹,但多数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只是建立了省调剂基金。

资金管理 编辑本段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主办的养老金投资国际研讨会于2012年5月25日在北京召开,这是继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后,第四次召开类似研讨会。研讨会的主题是,分析美国发生金融危机和欧元区发生主权债务危机以来全球主要国家养老金投资管理形势,研究改进养老金的管理运营,促进中国养老金投资运营健康发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发表主题演讲,国际金融组织、国内外大型养老金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高层、国内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和学者共200余人就有关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戴相龙理事长分析指出,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养老基金管理运营主要呈现以下趋势:
一是养老金资产恢复增长,规模扩大;
二是在保持对固定收益产品和证券投资比例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加大另类投资;
三是投资收益回升,各国存在差异;
四是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推出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收支缺口的措施。面对中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加重且长期存在的形势,戴相龙理事长提出,实现中国养老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需要着重解决好三个关键问题:
一是急需明确“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具体要求;
二是认真测算养老保险基金中长期收支缺口;
是促进养老金投资运营,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
戴相龙理事长重点介绍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情况。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社保基金规模达到8688.4亿元,2000-2011年的平均收益率8.4%,比同期的通货膨胀率高出6个百分点。戴相龙理事长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现有规模,与应对养老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相差甚远,与中国经济总规模不匹配。中国政府多次提出,通过划拨国有资产等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建议从中国国情出发,进一步加大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力度。
一是完善上市国有股划拨制度,二是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充实全国社保基金政策,三是研究将一部分国家控股比例过高的上市中央企业的股权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
财政部李勇副部长指出,实现中国养老基金收支长期平衡,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巨大挑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投资运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投资收益良好,管理运营水平不断提高。借鉴全国社保基金的经验,李勇副部长对中国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要将保值增值放在首位;
二是要选择有效的投资模式;
三是不断提高运行的透明度;
四是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
五是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胡晓义副部长在演讲中,介绍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历程以及面临的挑战。他指出,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关系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与养老保险相关的基金已经取得了一些投资管理的初步经验。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需要充分参考借鉴这些经验,并针对基金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有所创新。
中国证监会姚刚副主席指出,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机构投资者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其他各类机构投资者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但还存在机构投资者占股票市场的比重较低且结构不合理、养老金发展水平滞后等问题。他表示,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包括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养老金发展、支持机构投资者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综合措施,促进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共同发展。
2015年10月27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北京表示,2016年开始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资金将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归集和划拨。目前人社部正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划拨的办法,规范资金在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之间划入和划出的流程,明确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协议签署的有关要求。

账务问题 编辑本段

2012年12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在北京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城镇职工养老金收不抵支省份达14个,收支缺口达767亿元,高于2010年。 报告显示,在32个统筹单位中(31个省加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如果剔除财政补贴,2010年有17个收不抵支,缺口达679亿元;2011年收不抵支的省份虽然减少到14个,但收支缺口却高于2010年,2011年达767亿元。《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 养老金缺口在哪里呢?缺在个人账户。养老费有两部分组成:个人和企业分别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8%和20%缴纳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基金的保险费为个人缴纳的8%,企业缴纳的20%全部划入现收现付的统筹基金,但是实际运行中,个人账户基金被用于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支出,出现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问题。 2015年6月30日,人社部发布的“2014年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显示,在剔除财政补贴后,全国养老金“亏空”正在逐年扩大。而2015年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其实已有18个省的养老保险征缴收入是大于支出的,其中又以黑龙江的“亏空”最大。 2015年底,财政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总体上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超过5万亿元,“家底”还是很厚实。2014年,本年收入23273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本年支出197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9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本年收支结余34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376亿元。

产生原因 编辑本段

第一原因就是转制成本。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过渡到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这时就有两类人的养老金存在了问题,一类是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他们没有个人账户。另一类是改革前参加工作而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他们的个人账户建账时间短。而政府不能让这两类人因为制度转化而无法领足养老金,所以直接挪用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导致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第二个原因就是人口老龄化。中国早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来自金羊网数据,到2020年60岁以上老人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18%,到2034年将达到22.8%。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人口老龄化冲击下中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中国财政造成巨大的负担,从2017年起养老金要求的财政补贴将持续上升,至2050年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当年财政支出的20%以上。 第三个原因就是较为单一的投资渠道。养老金投资渠道非常狭窄,除了银行和国债,几乎没有其他渠道。而中国的存款利率总体上不敌通货膨胀率,实际为负利率的银行存款处于贬值状态。而大部分投资国债,也只是投资中短期的,真正能实现增值的长期国债处于空白。 除了以上三方面原因,企业中拖欠、拒缴现象严重;社保体系改革前,国企未能足额为国企员工缴纳养老金;养老金挪用等也是造成空账的原因。

埋下隐患 编辑本段

个人账户“空账”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直接影响了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现收先付制向积累制的转变,并将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后代,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也降低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 首先,个人账户的“空账”直接影响了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现收先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转变。这种转变势必会影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完全积累制的实现,最终只能使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停留在表面,无法发挥根本性的作用。 其次,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使得养老金支付风险被留给了下一代,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个人账户的无积累——“空账”问题就是将养老金支付风险转移给了后代,风险的转移使得人们的缴费意识降低,由此各种显性、隐性逃费的现象就会出现,而逃费又会引起低征缴率和高缴费率的恶性循环,影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同时造成基金收入小于基金给付需求的状况,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也增加了基金增值的压力,使得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以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得到影响。

解决办法 编辑本段

第一,足额征收并扩大征收面。一方面要使得参保的企业数量逐渐增加。由于中国养老保险的缴费率高,导致应该缴纳养老金的企业逃避规定的养老缴费支出,由于近几年政府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参加统筹的积极性也正在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中国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正逐步提高。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012年9月底,城乡参保人数达到4.49亿元,参保率超过83%,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24亿人,发放率超过95%,使中国成为世界上覆盖面最多,受益面最广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制初步形成。 足额征收并扩大征收面: 一方面要使得参保的企业数量逐渐增加。 另一方面,中国养老保险的覆盖率逐步提高。
养老金养老金
第二,做实个人账户。首先要界定个人产权。这是做实个人账户的前提。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混账”管理。这就为社会统筹账户挪用个人账户资金提供了制度漏洞。个人账户“空账”不能激励人们缴费积累个人账户,有回归到现收现付制的危险。个人账户资金是来自个人缴费,用于职工个人退休后养老金支付,具有完全积累性质。社会统筹账户资金来自企业缴费,用于现有退休职工养老金支付,具有现收现付制性质。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账户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政府应当明确个人账户产权归个人所有,任何部门都不得挤占挪用,个人有权选择竞争性的基金管理公司为其投资。这样做可以保障个人账户基金的安全性,使“统账结合”真正落到实处。中国政府一方面要给个人账户适当补贴,另一方面要加大个人账户的资金投资运营,尽快缩小缺口。 第三,继续推进国有股划拨工作。2009年印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中详细介绍了国有股转持的含义和具体方式。国有股转持是指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将国有股及国有企业利润作为全社会的资本收入进行分配,可以统筹社会财富,补充社保基金的资本金,有利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多种渠道筹集社保基金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缺口的实际行动。然而,在当时统计的131家符合转持条件的公司中,截至到2010年3月履行转持义务的只有57家。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出台相关细则,解决存在的操作问题。 第四,扩大养老保险金投资范围。人社部2012年4月25日召开201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模式、管理机制、政策措施等进行深入研究,抓紧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切身权益。 2011年底以来,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等人多次呼吁养老金入市。2012年广东省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1000亿元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这里需要注意的有: 一是广东的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结余比较多,将1000亿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险保险基金理事会运营。 二是它是委托运营,委托期是两年。 三是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的基本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要对委托投资运营的问题进行统一的调整。 四是投资运营是经过严格的程序。 养老金入市应该是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 养老金要想提高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又想保值增值,必须进行多元化的投资。投资组合理论研究在不确定结果的条件,理性的投资者应该怎样作出最佳投资选择,把一定数量的资金按合适的比例,分散投放在许多种不同的资产上,以实现投资者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当投资组合中既包括股票、债券、存款、基金等金融资产,又包括房屋、土地、商品等实物资产时,一般被称为资产组合。投资实践表明:即使是由两种完全正相关的金融资产构建的组合,在大多数情况下其标准差也比单项金融资产要小。 第五,延长退休年龄。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不逐渐延长退休年龄,工作周期在人的一生中便会持续缩短,将造成日益巨大的人力资源投资浪费。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中国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延迟退休主要是应对养老金不足的问题,有专家测算,退休年龄每推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就增加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约20亿元。人社部称推迟退休年龄势在必行,对不同群体差别对待,小步慢走地推行。 在中国加快走向老龄化的情况下,养老金危机难以回避。中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根据中国实际,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制定并健全适应中国的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收支程序、政策监督等都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操作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养老金的缺口问题。

基金投资 编辑本段

2019年10月21日,人社部在2019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已有18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9660亿元,其中7992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发展困局 编辑本段

在中国,养老金一直属于社会的核心问题。随着中国老年人口的总数不断提高,社会养老问题也时刻影响着管理层的整体决策。根据数据统计,当前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高达13.26%,而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比也超出7%的全球老龄化水平。
当前国内社会存在着一种现象,即在老龄人口迅猛增加的同时,社会新增劳动力却没有出现显著性的增长,有研究分析认为中国的人口红利或将在2020年前后消失。纵观全球的发达资本国家,不少国家同样出现了类似的难题。以日本为例,经历了1961年至1970年间的国民倍增发展时期后,日本的综合国力得到迅速的提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增长以及社会医疗技术水平的显著提高,本土的老年人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暴增。更有当地的权威数据预测,2020年后日本的老龄化水平或将高达40%。
在国内通胀压力持续高涨的环境下,近几年社会对养老金改革的呼声也愈发强烈。然而,经历了多年的实践试验,中国式的养老金改革似乎渐行渐远,而百姓期盼的改革方案却迟迟没有出台。当前中国的养老金改革深陷五大困局:
即养老金双轨制困局:国内的养老金双轨制属于历史性遗留问题。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缓慢以及涉及的制度性难题甚多,因此当前国内机关事业的养老保险制度仍沿用着1978年之前的制度。经历三十余年的差异化发展,养老金双轨制已然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的激发点。
养老金缺口的困局:有调查机构认为,2013年中国的养老金缺口可能达到18.3万亿。可以想象,假设该预测成立,当前社会养老金缺口将占国内GDP总值的35%。巨大的养老金缺口也必定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支出,也会为国家财政带来巨大的填补压力。
养老金储备困局:根据数据统计,当前中国养老金储备规模仅为GDP总额的2%,该数值远远低于全球的平均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个人空账持续增长是当前的主要问题。
养老金投资营运困局:按照数据统计,新农保、城居保以及城乡保三项保险的累计结余约55%的数额基本属于活期类存款。养老金进入股市等投资渠道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延迟退休的制度困局:随着养老金缺口的持续扩大,延迟退休年龄以及增加个人缴纳费用成为缓解社会养老金缺口的主要方式。然而,盲目采取上述的缓和方式必将会引发社会的不满。
养老金收不抵支
2014年10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社保基金决算的报告,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收入是2079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4%,支出是1669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0%。有专家预测,职工养老保险如此运行下去,年底将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不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认为,“虽然基金支出的增幅大于收入的增幅,但养老基金的总收入仍然是大于总支出的,能够确保当期养老金的发放和支付。”他还强调,造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年国家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养老保险受益人群的范围更广了,同时保障的水平也更高了。
大型险企的专业人士崔鹏认为:支出增速连年大于收入增速的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收入的一部分拿去填补了过去的隐性债务,造成了支出增加;
其次,近几年来,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和养老金支出的增长情况存在不匹配。

国外现状 编辑本段

欧美一些国家除了养老金外,还有一个非常发达的保障老有所养的辅助网络。比如,美国在税收政策上实行间接的财政转移,支持养老金制度;德国则是每年要拿出几百亿欧元支撑其庞大的养老保障系统运转。 而退休金的来源,各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美国,雇主和雇员各拿出工资收入6.2%作为税收,形成专用“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养老金,15%则用来支付残疾金、遗属遗孤抚恤金等其它社会保障基金。在法国,基本养老金由雇主交8.2%,雇员交6.55%;法国对遗属遗孤补助的资金来源于由雇主按雇员收入的5.4%缴纳,作为困难家庭补助金。 很多国家的退休职工领取的退休金并没有一个固定额,要视退休年龄、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职岗位等情况的不同。瑞典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部分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养老附加金”,这是瑞典特有的。“养老附加金”据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和纳税情况而定,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养老附加金”积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领到越多的退休金。而在法国,情况就不一样了。一般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原工资50%的退休金,公务员则按退休前工资的75%计算。 多地养老金迎来新调整 2020年6月,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已有10余省份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另外,深圳、绵阳、海门等地区也迎来密集调整。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大考也迫在眼前。

并轨政策 编辑本段

据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透露,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五方面推进“并轨”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
养老金养老金
一是统账结合, 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 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 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对于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问题,胡晓义并未提及。记者采访发现,这一点是导致上一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能顺利推进的纠结点,也是本轮改革方案设计时着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然而,近6年过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试点省市进展缓慢。 财政为改革“埋单”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方案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来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还包括,同步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免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群体分化和新的社会不公;并且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照企业职工的模式推进,应明确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依法缴费。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虑到政策推行的顺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体制改革有可能在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启动。

中央印发 编辑本段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实行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也不会影响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2020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2020年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截至2020年8月,全国31个省份均已落地实施养老金调整工作。2020年养老金平均涨幅为5%,各地都对一些特殊群体落实了倾斜政策。 2022年5月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延长缴费 编辑本段

从2011年7月1日起,外埠户籍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开始允许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就是: 一是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以前在北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人员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二是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各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至少要满15年。这意味着北京的养老金开始向外埠户籍人员打开“怀抱”。但在“利好”的同时,不难看出,两个年限的限制中,必然会产生一个中空地带: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就存在着两难的境遇,到哪里退休都面临无法满足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必要条件。 就此,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首次明确表态,2014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之后,由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自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 而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符合在北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通知中强调,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续按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留用结束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按《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延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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