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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科学地开展多种业务、多品种、多模式交叉运营和服务。金融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发展的总趋势,也是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最终目标之一美国金融改革。从国内外情况看,混业经营有许多公认的好处,如:为了更合理地使用资金、更快的流动性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发挥金融各领域之间的协同作用,减少或避免对抗性;有助于风险的系统化监管等。只有混业经营才有助于风险的系统化监管。

混业经营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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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定义 编辑本段

真正的混业经营是指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实现资源共享。中国的混业经营之路存在诸多现实制约:首先,分业监管的格局短时间内不会改变。其次,一些金融机构没有充分考虑混业经营的风险,匆忙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明显是盲目的。第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非一日之功的工作。最后,金融市场风险过于集中。金融业混业经营指的是银行、0x9B9C]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的业务相互渗透、跨,不仅仅局限于自己单独的业务范围。0x9B9C]意味着金融机构只承担一种义务。

1、狭义的概念

主要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业务关系金融混业经营意味着银行机构和证券机构可以相互进入跨业务的s字段。

2、广义的概念

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业务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就是银行、保险、证券、0x9B9C]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进入上述任何一个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多元化经营。

经营内容 编辑本段

一)利益驱动和分散风险的需要,使得金融机构追求混业经营。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可以使用证券公司为降低成本而形成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有效性;同时也可以多渠道盈利;金融行业风险高,使得金融机构分散风险更加迫切。

二)金融全球化促使金融机构选择混业经营。金融机构的规模、业务范围的广度决定了其在竞争中的地位。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加强促使世界各国放弃了原有的金融分业管制政策。

三)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混业经营提供了技术支持。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通信和金融数据处理的成本,大大提高了金融管理技术开发和金融信息传播的效率,从而提高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能力,使其能够进入以前不敢或不能进入的非传统领域。

四)金融工程、0x9B9C]和其他金融创新为混业经营提供了新的渠道。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工具和创新组织形式有了很大发展。例如,银行可以使用分业经营进入证券领域,证券机构可以通过创建共同基金蚕食银行的存贷款业务。

五)事实上,广泛存在的混业经营迫使各国金融监管当局转变监管理念,通过立法肯定这一市场现象。经过多年的分业监管,各国监管部门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监管手段也越来越成熟;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各国监管当局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严格控制,对金融机构采取并购的方式、金融创新等实现混业经营的手段都采取了默许甚至鼓励的态度。

发展历程 编辑本段

早期

德国 s :金融业混业经营,金融监管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早期的商业模式自然是割裂的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繁荣和扩大,证券市场的投资、投机、承销等经济活动空前活跃,商业银行和信托机构凭借他们雄厚的资金实力,他们相互扩大了业务这是金融业最初的混业经营。但1929-1933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使得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混业经营的弊端暴露无遗。为了加强对资本市场的控制,美国政府在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严格限制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界限。随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形成了西方金融分业经营的格局。

在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世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推动了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创新,金融业之间的渗透和融合逐渐加强原有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机制阻碍了金融服务的创新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在这种背景下,英国等西方金融当局、德国、法国、0x9B9C]日本等国进行了打破证券和银行界限的改革,形成了现代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

90年代以后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创新活动的加剧,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融合进一步发展,金融业的并购浪潮风起云涌。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与其他行业的结合和优势互补的并购,加快了国际银行业向混业经营的步伐。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法律上解除了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跨国经营的限制以此为标志,现代国际金融业务走上了多元化道路、专业化、集中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方向。

经营特征 编辑本段

混业经营有两个特点

首先是业务混业,也就是说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都可以兼营所有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业务并没有分离;二是管理混乱,既包括金融机构自身的管理混乱,也包括监管机构监管不力。金融机构的困惑自主经营表现为混业经营模式下的严重利益冲突和金融企业内部问题多样化经营

组织形式

陆金所混业经营合规性案例研究

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三类:

全能银行模式

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模式

全能银行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包括其邻国瑞士和荷兰、0x9B9C]奥地利等国。这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可以依法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券和股票经济业务、包括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金融服务。

银行母公司模式

银行的母公司模式以英国为代表。此类银行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在一定条件下经营其他业务。即商业银行要开展投行业务,必须以原银行为母公司,另设子公司。图1)在这种模式下,银行股东要想影响证券公司,就必须派员参与公司董事会。证券子公司需要融资时,会第一个向银行母公司求助。当子公司因经营不当而亏损时,只会影响银行 美国的再投资利益,不会影响银行 自己的行业。银行从子公司享受的利润和风险也是相对的,子公司的收入影响银行业以外的收入。

金融控股模式

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法律规定银行不得从事投行业务商业银行如果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应该是控股公司的形式(银行控股公司,金融衍生产品通过同一机构框架内的独立子公司从事其他金融业务。美国联邦法律规定,银行本身或有直接投资关系的子公司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但资产证券化单独设立的子公司可以在有限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图2)比如有一家H公司,持有某银行25的股份%股权,同时投资30%到某投资银行。h公司是这家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控股公司。但该公司控制的银行不能从事证券行业,也不能再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行业。

​各项比较 编辑本段

虽然都属于金融业混业经营体制,但不同模式和组织形式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国家的业务渗透和风险防范方式的差异。

给银行的权限就不一样了

德国银行拥有很大的权力,由企业客户所有控股权,有能力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英国和美国银行没有类似的权利。0x9B9C]虽然是英国正式法规明文禁止的,但是银行还是要和企业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有任何产权和管理上的联系。

避免利益冲突的程度不同

无论是英国的银行母公司模式还是美国的控股公司模式,都可以获得多元化的收益,防范多元化带来的道德风险而美国法律对控股公司获取多元化利益有诸多业务和条件限制,对其经营引发的道德风险防范更为严格。然而,在德国 美国的全能银行模式,银行既可以在银行内部也可以以子公司的形式从事其他业务,这就很难避免各行业的利益冲突,也很难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风险防范方法不同

英美模式在组织设计上注重建立内外防火墙,隔离证券或其他非银行风险对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影响。但德国全能银行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建立防火墙。

总的来说,混业金融机构在提供全方位服务方面具有优势,同一机构内部的资源共享也有利于降低成本,让接受金融服务的消费者受益于全面的服务和优越的价格。相比之下,专业机构由于业务单一集中,实力较弱。所以混业经营趋向于高效,分业经营趋向于安全稳定。如果能解决混业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混业经营会比分业经营更好。

区分鉴别 编辑本段

混业经营是描述金融业初级发展阶段的概念,如美国危机前的金融业和1993年中国的分业经营、实施分业管理体制前的金融发展状况。

金融业的发展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混业经营”来形容当前美国法律综合发展趋势不合适。同时,用“混业经营”引导中国未来的发展是极其危险的美国金融业这对中国来说很容易美国金融发展陷入盲目和简单的混业状态,放弃追求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与其他业务的相互合作效应。混业经营也容易使人们片面强调放松业务限制,忽视对金融业的有效监管,从而酝酿巨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建议在中国 美国金融业发展模式“混业经营”这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具体金融服务业换成现代的“综合经营”回顾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结构的发展,基本上都经历了从混业经营到严格分业经营的过程、分业经营,经过一二十年的金融创新和一体化演变,最终通过修改立法的形式过渡到综合金融。也就是一个“0x9B9C]的过程。

优缺点 编辑本段

混业经营的优势

1、全能银行同时从事商业银行和证券业务,可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补充。

2、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

3、混业经营使全能银行能够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减少贷款和历史概念的风险。

4、如果实行混业经营,任何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这将加强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效率,促进社会否定之否定的上升。

混合经营的缺点是

1、很容易在金融市场形成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

2、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会造成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的问题;可能导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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