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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

“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

200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同时为了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

目录

发展过程 编辑本段

1991—1992

1991年4月,重点办好一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点被列入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1991年12月,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就“211工程”问题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领导做了专门报告。1992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会议原则同意教委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要面向21世纪,重点办好一批(100所)高等学校的'211工程'规划意见。”

1992年10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由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主持,讨论了《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纲要》(草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们一致认为,“纲要”提出要办好100所重点大学,这很重要,把这些高校办好可以把整个高等教育带动起来。

1993起

1993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文件中明确了“211工程”的建设目标。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明确指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优势专业。”

1993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决定设置“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

1994年5月,工程开始启动部门预审。

1995年,工程建设全面铺开。

211项目建设成果显著1997年1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对“211工程”建设领导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1997]1号)。“通知”重申了“211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肯定了自1994年4月以来的“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同时指出了“211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服从大局、作好工作、以保证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2008年1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高等教育“211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温家宝总理指出,经过十多年的努力,“211工程”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一些学科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生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成果,中国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会议同意全面推进“211工程”建设。

2015年3月7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继续深入推进,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三个部门已取得共识,在高等教育方面就是要强化一流,对大学就是要扶强扶优,使它更好。

211工程211工程


项目介绍 编辑本段

目的

211工程名单实施“211工程”,是中国政府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工程

211工程

的实施旨在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高质量人才,对提高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中国经济建设,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文化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任务

“211工程”面向21世纪,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管理

“211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第九个五年计划,从1995年起全面实施。

211工程院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地点设在国家教委。

“211工程”按国家基建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上报国家教委对申请进入“211工程”的备选院校和学科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有关主管部门需向国家教委报送预备立项备案材料。

根据“211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和国家财力可能,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国家计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计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部门、地方和院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条件成熟一所,批准一所。

经审定批准进入“211工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在年度计划中滚动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并付诸实施。对符合“211工程”建设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重点密切相关、自筹资金落实不需要中央专项支持的高等学校,也可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1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进展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和本地区“21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所属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资金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动、指导和调控作用。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要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适当安排有关高等学校上水平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补助少数高等学校整体水平提高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

进展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在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协调领导下,“211工程”建设进展平稳顺利。

“211工程”建设实施以来,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推动了部门与地方的共建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办学思想的变化。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全国高等教育数字化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初见成效。“211工程”学校确立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和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高,科研装备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明显增强了其开展科学前沿领域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重视,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创造了一定的工作条件。“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成果。

211工程”立足国情,从实现资源共享,带动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思路出发,通过十年建设,从无到有,初步构建了中国独有的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及时了解世界学术信息,共享学术资源,促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支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已覆盖全国,联网的大学、教育机构和科研单位达2000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学术互联网,组网水平和管理运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指导思想 编辑本段

一是面向21世纪,为中国第二、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培养、输送和积聚为高层次人才。

二是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高等教育同经济建设的联系,努力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满足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

三是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和重点学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通过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带动其它学校,从而提高中国高等教育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在国际上占有一定位置,并探索出一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大学的新路子。

对象

一是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

二是一批重点学科点;

三是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在这里,学校整体建设是基础,重点学科建设是核心,是体现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带动学校整体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重点建设的学科为依托,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全国的原则,从整体上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11工程”的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以及文献资源各个学科的合理布局和保障体系、科技情报咨询体系、高层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大型和精密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及资源共享体系等。

211工程建设大学现共有112所,工程已不再增加建设高校。

建设内容 编辑本段

“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造就一大批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特别应加速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保持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教育质量有较大地提高;加强教学、科研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培养及吸引优秀人才创造必需的生活、工作条件;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增强高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国高等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

学科建设 编辑本段

主要是增强科技前沿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中选择一些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能够解决本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并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强培养人才的实验条件,拓宽学科面,形成一批学科基础相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学科基地,以持续培养本领域高水平的骨干人才。要努力形成覆盖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要行业和领域、带动学科和科技发展、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点学科体系。

公共服务 编辑本段

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文献保障系统、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系统等建设内容。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连接全国主要高等学校,并与国际网络联网,为中国教育、科技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图书文献保障系统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为依托,设立全国综合文献中心和一批学科文献中心,与国内外文献系统广泛联网,建立文献信息子网。根据地区优势,在全国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中心城市,结合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设立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遴选条件 编辑本段

211工程遴选进行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原则是“水平是基础,投资是条件,目标要明确,措施要落实,公平竞争,择优遴选”。遴选“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其前提条件是办学思想端正,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教学、生活等基本设施已经达标,本科教育水平较高;学校所在部门、地区有统筹合理的教育发展规划。工程建设遴选相关条件如下:

  1. 高等学校

  2. 有一支相对稳定、素质高的师资队伍

  3. 有较先进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条件

  4. 具备一定数量的博士点和重点学科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数量多、质量好

  5. 科研经费较多,成果显著,对国家建设贡献大,办学效益高

  6. 在国内外有大的学术影响

  7. 学校建设目标明确,并有自己的特色,建设落实有保障等

  8. 重点学科

  9. 学科发展方向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具有特色和优势

  10. 有国内公认、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队伍

  11. 教学、科研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绩突出

  12. 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基础

高校名单 编辑本段

省区

数量

院校名称

北京

26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黑龙江

4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吉林

3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辽宁

4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天津

3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

2

河北工业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山西

1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

1

内蒙古大学

上海

10

上海交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

11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苏州大学

浙江

1

浙江大学

安徽

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

2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

1

南昌大学

山东

3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

1

郑州大学

湖北

7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湖南

4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4

华南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

1

广西大学

海南

1

海南大学

重庆

2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

5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

1

贵州大学

云南

1

云南大学

西藏

1

西藏大学

陕西

8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甘肃

1

兰州大学

青海

1

青海大学

宁夏

1

宁夏大学

新疆

2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重要成果 编辑本段

启动以来,项目在国际高等教育界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与211工程大学建立联合科研机构,加强学术和技术合作,提升了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层次,使“211工程”高校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渠道。

中国“211工程”是国际高等教育界认可的中国高等教育优质品牌,对极大地提高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产生了重要作用。“211工程”的建设思路和成功经验已引起了国际高等教育界的普遍关注,一些发达国家也纷纷推出了与“211工程”类似的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专项计划。

“211工程”高校累计培养为国家输送了了本科生约242万人、硕士研究生约50万人、博士研究生约12万人、留学生约11万人,为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作出了应有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1700多所,“211工程”学校仅占其中的6%,却承担了全国4/5的博士生、2/3的硕士生、1/2的留学生和1/3的本科生的培养任务,拥有85%的国家重点学科和96%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有70%科研经费。

“211”工程实施后,中国高校学科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少数学科接近国际先进水平。“211工程”注重创新学科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支持了一批新兴交叉学科,调整优化了学科布局结构,初步形成了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重点学科体系。通过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学科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被引用次数列世界大学第14位。

“211工程”的实施,为中国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和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通过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中国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显著。

整体实力提升

经过十年建设,中国高水平大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其中研究生培养能力提高了5倍,科研经费增长了7倍,SCI论文发表数增长了近7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增加了近5倍,仪器设备总值增长了4倍。一批高水平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明显缩小。成功探索了发展中国家如何从国情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之路。

接近国际水平

学科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少数学科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紧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在国家统筹规划下,创新学科建设模式,重点建设了一批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使高水平大学的学科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一批重点学科实力明显增强,成为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按国际可比指标SCI论文发表数统计,有40多个学科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其中2005年,清华大学材料科学学科SCI论文发表数排在世界大学第2位,SCI论文被引用次数列世界大学第14位;北京大学化学学科SCI论文发表数及论文被引用次数也进入了世界前列。

提升创新能力

高水平大学随着学科水平的显著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也明显增强,产生了一大批标志性成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以“211工程”学校为例,“211工程”学校承担了全国1/2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973”项目,1/3的“863”项目。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一、二等奖的数量占全国的1/3。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一大批有重要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并积极主动地以各种方式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各界评价

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表示:211工程发挥了巨大的正面作用;不赞成把211工程与大学去行政化相关联,在大学内部应该区分行政与学术的边界,两者之间应该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应该把所有的行政和学术对立起来;重点工程退出进入机制不宜搞得太复杂。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对“只唯985、211就业院校歧视”表示:首先是用人单位认识上存在偏差,以为人才就是以学历、文凭为依据。其次,当下就业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背景下,大学毕业生数量供大于求,导致用人单位希望优中选优、好中选好,这些因素导致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采取违反就业机会平等的做法,侵犯了非“985”“211”高校毕业生享有的平等就业的权利,国家早已三令五申,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严禁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就性别、户籍、学历、院校等条件进行限制。倡导人才选拔应当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文凭、不唯资历,英雄不问出处,只要有真才实学、真本事,是不是有‘985’‘211’高校文凭并不重要。

就业门槛 编辑本段

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下发通知,规定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然而,高校毕业生就业时的院校门槛问题却并未因此得到解决。

一方面,很多非教育部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仍然坚持用“985”“211”高校作为明文规定的招聘门槛。这种情况在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聘时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学历“查三代”,让一些从普通本科考入重点院校的毕业生感到愤愤不平。另一方面,更加普遍的是,很多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在招聘通知上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仍旧差别对待,有的甚至在内部的简历筛选程序中就自动设置淘汰非“985”“211”高校的毕业生。

废除传闻 编辑本段

APEC会议期间,一则网络传闻称,国家将废除“985工程”、“211工程”,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已提交相关综合改革方案。一时间,这一消息在坊间引发诸多猜测。

2014年11月13日,教育部通过新闻办官方微博在回应中称,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加快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国家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重点项目,有效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中国特色,强调战略引领,突出绩效原则,鼓励改革创新,避免重复交叉,提高集成效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存在废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况。

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在回复关于985、211名单的咨询中称,“985工程”1998年启动,支持39所高校结合国家创新体系进行重点建设。“211工程”1993年启动,先后共有112所高校纳入建设范围,全部高校均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现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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