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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是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它的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

2002年,在上合组织圣彼得堡峰会上签订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文件于2003年9月19日生效。这是一份章程文件,规定了组织的宗旨与原则、组织架构、主要活动方向。

2017年6月8日至9日,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阿斯塔纳会议作出历史性决定,给予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员国地位。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截至2022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有九个成员国:印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三个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蒙古国;九个对话伙伴: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泊尔、土耳其共和国、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卡塔尔国。

目录

成立宣言 编辑本段

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成立来在促进并深化成员国之间睦邻互信与友好关系、巩固地区安全和稳定、促进联合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我们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冷战结束后人类要求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展示了不同文明背景、传统文化差异的国家通过互尊互信实现和平共处、团结合作的巨大潜力;特别指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1996年和1997年分别在中国上海和俄罗斯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国防安全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互相裁减国防武装力量的两项条约以及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1998年)、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1999年)、塔吉克斯坦杜尚别(2000年)会谈期间签署的总结性文件,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大丰富了当代外交和地区合作的实践,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确信在二十一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合作组织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成员国更有效地联合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兹郑重宣布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互相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和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联合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国家元首正式会谈,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谈,轮流在成员国举行。为扩大和加强各领域合作,除了已形成的相应部门领导人会谈机制外,可视情况组建新的会谈机制,并建立常设和临时专家工作组研究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议。
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壮大进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联合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新世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互相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互相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本宣言第六条阐述的原则及其他各项条款,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上海合作组织新成员国。
上海合作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成员国将为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激进主义公约》而紧密合作,包括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中心。此外,为遏制非法贩卖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动,将制定相应的多边合作文件。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互相支持和密切合作,联合促进和巩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世界战略平衡与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冷战结束后,国际和地区形势发生很大变化。中俄哈吉塔为加强睦邻互信与友好合作关系,加紧就边界地区信任和裁军问题举行谈判。1996年4月26日和1997年4月24日,五国元首先后在上海和莫斯科举行会晤,分别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这是亚太地区首份多国双边政治军事文件,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上合宗旨 编辑本段

2001年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2002年6月7日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任务主要是:
1.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
2.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非法贩运武器和其它跨国犯罪;
3.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4.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5.上海合作组织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6.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7.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
8.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
9.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及对外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现“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发展历史 编辑本段

起源
上海合作组织起源于1996年,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谈判进程的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它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
成立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在上海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议,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此次峰会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2001年6月14日~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谈,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并在次日,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举行首次会谈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正式签署《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激进主义公约》。
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谈。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在会谈中联合决定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济合作进程,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定期会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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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首理事会会议
2001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提出作为正式成员加入“上海五国”。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举行的峰会上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五国”成为上海合作组织。
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二次元首会晤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会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三个文件。
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三次元首会晤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本组织首任秘书长。
2003年8月6日,上海合作组织举行首次多国联合军事演习。
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设在北京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及设在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怖机构启动。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乌兹别克首都塔什干举行。会上包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发表《加强务实合作共谋和平发展》的重要讲话,各国亦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宣言》。同日,设在塔什干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正式启动。蒙古国获接纳为观察员。
2005年7月4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的首脑会议上,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呼吁美国等制定撤离驻中亚军事基地的期限。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获接纳为观察员。白俄罗斯正在争取加入。
2006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理事会会议在中国城市上海举办,主要议题是关于加强当代信息安全,通过合作加大各国保障信息安全的力度。上海峰会任命努尔加利耶夫及苏班诺夫自2007年1月1日起分别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
2007年8月16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维护上海合作组织范围内的安全与稳定将成为本次会议各方关注的焦点。鉴于国际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本次峰会将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行动计划。
2008年8月28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胡锦涛在峰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第九次峰会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给予斯里兰卡和白罗斯对话伙伴地位。
2010年6月11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第十次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
2011年6月15日,第十一次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2012年6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宣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一致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7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再添新成员,将阿富汗作为观察员国和土耳其作为对话伙伴国并纳入其中。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会议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2014年8月1日,上海合作组织通过了关于接纳观察国程序的文件草案。据悉,这是俄罗斯、中国、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7月31日在杜尚别举行的外长会议的成果之一。报道指出,该草案一旦在上合组织峰会上获得最终通过,那么将为“六国”组织增添四个观察员国--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和蒙古国。
2014年9月1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一致通过《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标志着正式打开本组织扩员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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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2日,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根据该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成果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签署了准成员国义务备忘录。新条例为印度和巴基斯坦2015年在俄罗斯举行的下次峰会上加入上合组织提供可能。
2015年7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的决议,上合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
2016年6月23至24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与会领导人签署了《上合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此次峰会也通过了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印度驻华大使指出“签署同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备忘录……为两国获得本组织正式成员国地位打开了广阔的道路。"
2017年6月9日,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这也是上合组织首次扩员。
2018年6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会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及一系列决议,该次会议是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加入后首次峰会。
2019年6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
202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迎来成立20周年华诞。
2021年9月1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召开。乌兹别克斯坦将接棒塔吉克斯坦,担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
2022年9月6日,据新浪网消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9月15日至16日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召开。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卡纳尼2022年9月12日表示,伊朗总统莱希本周将出席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伊朗并将签署加入上合组织的文件。
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举行首次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议。六国总理一致决定启动六国多边经贸合作进程,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第一次会晤新闻公报》。
2003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六国总理着重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问题,并就组织内部建设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在这次会议上,六国总理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关于技术性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的备忘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联合公报》等六个文件并通过了2004年上海合作组织首个预算。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明确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合作的优先方向及具体实施措施,指出了上海合作组织在20年内实现商品、资金、服务及技术自由流通的经济合作目标。除元首理事会和政府首脑理事会外,还建立了议会领导人、安全会议秘书、外交、执法、经济、外交、救灾、文化、教育、卫生、边防部门领导人、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及国家协调员定期会晤机制。
2004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要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坚决打击。与会各方重申,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合作重点应放在能源、交通、电信和农业项目上。会议批准的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涉及11个领域的127个项目。
2005年10月2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俄罗斯首都莫斯科举行。与会领导人同意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通信、资金以及文化、科技、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同时继续加大对“三股势力”的打击力度。会议发表了《2005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上海合作组织银行间合作(联合体)协议》和《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首次会议纪要》等文件。
2006年9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六国总理结合同年6月15日上海峰会达成的共识,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提出了六国在经贸、科技、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合作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会后,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温家宝总理在会议大范围会谈上发表讲话。
2007年11月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深化和扩大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以及构建和谐地区是成员国的共同愿望和目标,也是上海合作组织不断发展的关键所在。各国总理就加强贸易、投资、交通、能源、电信、海关及人文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在完善贸易投资环境、推动实施网络性项目和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等文件,会议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海关合作和互助协定》。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2008年3月24日,伊朗外长穆塔基宣布伊朗正式申请加入上海合作组织。
2008年10月3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与会领导人就各方关心的涉及本组织发展问题交换了意见。温家宝总理在发言中阐述了中方对有关政治、经贸、人文合作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
2009年10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八次会议。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这次会议是2009年下半年上海合作组织最重要的活动,也是中国继2003年后第二次承办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来自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领导人以及观察员国印度、伊朗、蒙古国、巴基斯坦的领导人或代表,东道国客人阿富汗领导人等出席会议。会议取得突出成果,会议发表了《2009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
2010年11月2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并发表讲话。各国领导人积极评价上合组织一年来取得的成果,一致同意加大打击“三股势力”力度,切实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加强经济政策协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实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深化救灾、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会后,成员国总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等文件。
2011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总理会议的联合公报,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世界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等成果文件。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就加强上合组织务实合作提出九点建议。
2012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与会各方就世界和地区经济形势的广泛议题,发展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和人文合作的现实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就广泛议题达成重要共识。会议结束后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多项重要文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
2013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联合公报》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李克强总理出席并提出深化上合组织务实合作六点倡议。
2014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就进一步深化上合组织务实合作深入交换意见。会议总结了上合组织过去一年来各领域合作进展情况,研究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互利合作的优先方向。会议结束时发表了《联合公报》。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
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郑州(河南省)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西莫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萨里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阿齐莫夫出席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在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国际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广泛议题交换了意见,讨论了深化上合组织经济合作和人文合作的前景与措施,表示愿进一步巩固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相互理解与传统友谊,并达成多项共识。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联合公报》。
2016年11月2日至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萨金塔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代总理热恩别科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阿齐莫夫出席会议。吉尔吉斯共和国代总理热恩别科夫主持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就国际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广泛议题交换意见,讨论了深化上合组织合作、进一步巩固成员国人民相互理解与友谊的前景与措施,并达成多项共识。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联合公报》。
2021年3月18日,包括印度、巴基斯坦、中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国一致表示,上海合作组织今年将克服各种困难,继续进行联合反恐演练。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第36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会上各方一起宣布了举行“反恐-2021”联合演练的决定。
202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即将迎来成立20周年华诞。发展至今,上合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综合性区域组织,拥有八个成员国、四个观察员国和六个对话伙伴国。当前,上合组织的经济总量接近20万亿美元,比成立之初增加了13倍多,对外贸易总额达到6.6万亿美元,比20年前增加了100倍。
2021年9月17日,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哈提卜扎德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伊朗热烈欢迎上海合作组织批准其成为成员国。
2021年10月28日,以“牵手金融聚力上合”为主题的202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金融合作与资本市场发展论坛在青岛国际机场君廷酒店举行。

机构设置 编辑本段

上海合作组织迄今已基本完成机制建设任务,建立起涵盖不同层次、涉及众多领域的较完善的机构体系,为自身发挥职能和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已建立国家元首、总理、总检察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经贸部长、文化部长、交通部长、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每个会议机制的运作,均有相应的文件予以规范。国家元首理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研究、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合作与活动的战略、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通过重要文件。元首例行会议每年举行一次,通常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举办。举行例行会议的国家为本组织主席国。上海合作组织迄今共举行了12次元首会议,分别于2001年6月在上海、2002年6月在圣彼得堡、2003年5月在莫斯科、2004年6月在塔什干、2005年7月在阿斯塔纳、2006年6月在上海、2007年8月在比什凯克、2008年8月在杜尚别、2009年6月在叶卡捷琳堡、2010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2011年6月在阿斯塔纳、2012年6月在北京。
(二)上海合作组织设有两个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是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为组织框架内的活动提供行政、技术和信息保障。主要职能包括:协助举行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制定组织的文件草案;协助落实组织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文件;保管组织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传播组织活动的信息;编制和执行组织常设机构的预算;代表组织同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交往。秘书处编制30人。秘书长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现任秘书长为来自塔吉克斯坦的阿利莫夫。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等领域开展安全合作的常设机构。地区反恐怖机构下设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商决策机关,由成员国反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关,编制30人。最高行政官员为执委会主任,任期3年。现任执委会主任为卡西莫夫(乌兹别克斯坦籍)。
(三)计划成立上合组织反恐中心。俄罗斯国防部长绍伊古在塔吉克斯坦举行的上合组织防长会议上表示,俄方完全支持中国有关建立上合组织反恐中心的倡议。俄罗斯战略研究所专家库尔托夫认为,成立上合组织反恐中心将有助于提高该组织对新的安全威胁做出相应反应的能力。上合组织国家国防部都强调,将进一步加强各国军队间的合作以及军事领域的相互信任措施。

八国模式 编辑本段

2017年11月30日,为期两天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俄罗斯索契开幕,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出席了会议。此次会议最引人关注的是,首次以“八国”形式进行——印度和巴基斯坦总理首次作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俄罗斯塔斯社30日报道称,参加此次索契会议的除了8个正式成员国政府首脑外,还有4个观察员国和6个对话伙伴国的代表。2017年6月,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在此次上合会议期间,印度可能推动地区和全球协同一致,遏制恐怖主义。印度还期望在地区安全和防务问题上有更大发言权。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29日称,对于巴基斯坦总理对参加此次会议的期待,俄罗斯外交部外交学院专家沃洛金认为:“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后,还是希望同印度的关系能够得到改善。对巴基斯坦来说,该国主要问题是,国内改革和发展。

组织成员 编辑本段

成员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观察员国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蒙古国
对话伙伴国
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泊尔、土耳其共和国、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卡塔尔国。

合作内容 编辑本段

政治合作
解决边界问题,巩固成员国政治互信和睦邻友好;在成员国关切的问题上以上海合作组织名义表示支持,成员国多次阐述对阿富汗、巴以冲突、伊拉克、朝核问题等问题的共同立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阿斯塔纳峰会宣言强调改革应遵循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和强行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
安全合作
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核心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成员国即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国际上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作了明确定义,并提出成员国合作打击的具体方向、方式及原则。这发生在911事件之前,体现了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的远见卓识。上海合作组织由此成为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
经济合作
涵盖贸易投资、海关、金融、税收、交通、能源、农业、科技、电信、环保、卫生、教育等领域。
教育合作
2007年8月16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元首峰会上,俄罗斯时任总统普京倡议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得到各成员国的一致赞同。
2009年上半年,成员国五方协商一致,共同确定区域学、生态学、能源学、IT技术和纳米技术等五个专业为优先合作方向,并按照基本的要求和标准遴选出了本国的项目院校,其中哈萨克10所、吉尔吉斯7所、中国10所、俄罗斯16所、塔吉克10所,共计53所。
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已有74所,其中哈萨克斯坦14所、中国20所,吉尔吉斯斯坦9所、俄罗斯21所、塔吉克斯坦10所。
中方院校名称与合作方向
序号
院校名称
合作方向
1
纳米技术、区域学
2
纳米技术、区域学、能源学
3
纳米技术、能源学、IT技术
4
首都师范大学(区域学牵头院校)
区域学、教育学
5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区域学
6
黑龙江大学
区域学、IT技术、经济学
7
新疆大学
区域学、生态学、纳米技术、IT技术
8
大连外国语大学
区域学
9
区域学、生态学
10
兰州大学(生态学牵头院校)
生态学、区域学
11
山东大学
生态学、区域学、经济学
12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牵头院校)
教育学、生态学、区域学、经济学
13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学牵头院校)
能源学、IT技术
14
中国石油大学
能源学、经济学
15
哈尔滨工业大学
能源学、纳米技术、IT技术
16
兰州理工大学
能源学、IT技术
17
吉林大学(IT技术牵头院校)
IT技术、区域学、能源学
18
长春理工大学(纳米技术牵头院校)
纳米技术、IT技术、能源学
19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学牵头院校)
经济学、IT技术
20
新疆师范大学
教育学、区域学、经济学
国际司法合作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于2014年5月20日正式在上海政法学院奠基揭牌,将于2016年全面建成。
2013年9月13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3次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题为《弘扬“上海精神”,促进共同发展》的发言中表示,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落户上海政法学院意义重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首个地方高校直接服务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的案例。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主要服务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司法、执法部门官员以及律师、反恐维稳界人士的业务交流。基地还担负国际合作研究,汇集上海乃至整个中国外交领域,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研究队伍,建设欧亚研究、上合组织研究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等方面研究的理论和外交智库。
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是中央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战略需要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一是可以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外交建设新的着力点,二是可以成为推动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的新亮点,三是可以成为推动上海进一步改革开放、走向世界的发力点。
其他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在文化、教育、环保、紧急救灾等领域合作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果。

对外交往 编辑本段

上海合作组织奉行对外开放的原则,致力于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已与联合国、东南亚国家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阿富汗建立了正式联系。2004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2005年4月中下旬,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分别与独联体执委会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2005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与阿富汗驻华大使签署《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与阿富汗联络组的议定书》。2006年2月,联络组举行了首次会议。此外,上海合作组织还派代表参加了欧安组织的一些活动。成员国正在研究和商谈上海合作组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经合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亚欧经济共同体、欧洲联盟、世界海关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联系的问题。
2004年,塔什干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规定了吸收观察员的条件、程序、观察员权利等。2004年6月塔什干峰会和2005年7月阿斯塔纳峰会分别给予蒙古和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主要会议 编辑本段

首脑峰会
第一次峰会
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第二次峰会
2002年6月7日在圣彼得堡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文件。
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
第三次峰会
2003年5月29日在莫斯科举行。六国签署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细则等文件,签署上合组织各机构条例、徽标和秘书长人选。
第四次峰会
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举行。六国元首签署塔什干宣言等文件,给予蒙古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
第五次峰会
2005年7月5日在阿斯塔纳举行。批准上合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等文件,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上合观察员地位。
第六次峰会
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此次峰会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5周年和“上海五国”机制建立10周年,举世瞩目。
第七次峰会
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比什凯克宣言》。
第八次峰会
2008年8月28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
第九次峰会
2009年6月16日在叶卡捷琳堡。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发表《叶卡捷琳堡宣言》。白罗斯和斯里兰卡成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第十次峰会
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干。峰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文件。
2010年11月2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九次总理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这次会议,主要是落实2010年6月上合组织塔什干元首峰会达成的共识,推动成员国在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深化合作。
第十一次峰会
2011年6月15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峰会期间,各国元首就进一步深化政治、安全、经济、人文合作,加强组织能力建设等做出具体部署。会议签署了《上合组织10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发表《新闻公报》。其中,《宣言》就加强各成员在安全、经济等领域合作达成共识。宣言强调,打击恐怖主认、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仍是上合在安全领域的主要优先方向。上合成员将继续共同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的规定。与此同时,上合成员将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加强协作。该宣言是极具份量的政治文件,是上合组织未来一段时期的行动指南。
会议还批准了《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卫生合作协定》等。
会议宣布中国担任上合2011-2012年的轮值主席国,次年的峰会在中国举行。各方支持中方倡议,宣布中方担任主席国的2011至2012年为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年”。
第十二次峰会
2012年6月6日至7日在中国首都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主持。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俄罗斯总统普京、伊朗总统内贾德、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和联合国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议程:6日举行成员国小范围会谈和工商论坛,以及大型美术作品展和睦邻友好文艺晚会等一系列活;7日举行与会各方大范围会谈、文件签字仪式、会见记者等活动。
该次会议有三大核心议题:一是国际与地区形势,二是进一步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的措施,三是上合组织的未来发展。
该次会议有四大亮点:一、批准《上合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二、各个合作领域通过极有分量的成果文件。三、通过阿富汗成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土耳其成为对话伙伴问题。四、出席会议的多国家领导人将对华进行多起顺访。
第十三次峰会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9月13日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
观察员国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伊朗总统鲁哈尼、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和印度、巴基斯坦代表以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代表参加大范围会谈。
2014年9月12日,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别举行。与会各方围绕进一步完善上海合作组织工作,发展上海合作组织域内长期睦邻友好关系、维护地区安全、加强务实合作以及当前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凝心聚力精诚协作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再上新台阶》的讲话,提出4点主张。成员国元首签署并发表了《杜尚别宣言》,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批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
2015年7月,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会议的主题是规划组织未来发展,就本组织发展重大问题及国际和地区重要问题协调立场,东道国俄罗斯总统普京主持会议。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题为《团结互助-共迎挑战-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讲话。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乌法宣言》。批准包括《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在内的一系列文件,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等决议,发表成员国元首关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声明、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以及会议《新闻公报》。
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
习近平主席提四点主张开辟运输走廊
第一,弘扬“上海精神”。落实“上海精神”,不断增进成员国互信,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开展互利合作,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各成员国人民利益和诉求。
我们要高举这面旗帜,切实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真心实意推动本组织框架内各领域合作,使成员国成为和睦相处的好邻居、同舟共济的好朋友、休戚与共的好伙伴。
第二,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开展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必要条件。要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及合作纲要,完善本组织执法安全合作体系,赋予地区反恐怖机构禁毒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综合中心。
各成员国相关部门也应该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探讨联合行动方式,合力打击“三股势力”,为本地区各国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阿富汗是本组织观察员国,阿富汗局势走向与本地区安全稳定息息相关。本组织应该支持阿富汗民族和解进程,帮助阿富汗早日实现和平稳定,共同维护地区安全。
第三,着力发展务实合作。务实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 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原动力。上海合作组织6个成员国和5 个观察员国都位于古丝绸之路沿线。作为上海合作组织 成员国和观察员国,我们有责任把丝绸之路精神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一是开辟交通和物流大通道。尽快签署《国际道路运 输便利化协定》。《协定》签署后,建议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吸收观察员国参与,从而通畅从波罗的海到太平洋、从中亚 到印度洋和波斯湾的交通运输走廊。
二是商谈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协定。在充分照顾各方 利益和关切基础上寻求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充分发挥各成员国合作潜力,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繁荣。
三是加强金融领域合作。推动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为本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贸合作项目提供融资保障和结算平台。同时,尽快设立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为本组织框架内项目研究和交流培训提供资金支持。用好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这一机制,加强本地区各国金融机构交流合作。
四是成立能源俱乐部。协调本组织框架内能源合作,建立稳定供求关系,确保能源安全,同时在提高能效和开发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五是建立粮食安全合作机制。在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食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合作,确保粮食安全。
第四,加强人文交流和民间交往,为上海合作组织发 展打牢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我们要在文化、教育、影视、 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国际局势交换意见
元首们一致同意,共同打击“三股势力”、贩毒、跨国有组织犯罪,应对信息安全威胁;深化经济合作,扩大地区互联互通,推进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人文、科技、旅游、卫生领域合作,巩固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同有关国家、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对话和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安全稳定。
各国领导人还就阿富汗、叙利亚、伊朗核、朝鲜半岛局势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元首们共同呼吁尽快停止暴力,启动广泛政治对话,举行国际会议。支持将叙利亚化学武器置于国际监管之下并逐步销毁的提议。
第十四次峰会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9月11日至12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此次峰会将就应对地区安全威胁与挑战,深化成员国经济、人文合作进行规划和部署。此外,峰会还将讨论《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并有望完成上合组织扩员法律准备,打开吸收新成员的通道。
历经13年发展,上合组织已成为促进成员国发展、维护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的有效机制和建设性力量,显现勃勃生机。除防务安全领域外,各成员国还积极推动经济和人文合作,实现“多轮驱动”,进一步增强了组织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后劲。
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是上合组织的首要任务。自成立以来,上合组织始终把打击“三股势力”作为优先合作方向。作为上合组织常设机构之一,位于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机构在协调成员国打击“三股势力”、收集信息、加工情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迄今为止,上合组织已多次举行双边或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有力震慑了“三股势力”,提高了成员国军队执行联合反恐任务的能力。
当前,上合组织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三股势力”、贩毒、跨国有组织犯罪威胁着地区安全。随着北约军队撤出阿富汗,阿安全形势存在外溢风险。上合组织正采取措施参与阿富汗民族和解、和平重建进程,充分发挥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作用,推动阿问题朝着符合阿人民及本地区各国人民共同利益方向发展。
促进经贸合作是上合组织的重要发展方向。各成员国致力于加快道路、通讯、电网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金融、能源、农业等重点领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造福成员国人民。
上合组织经济合作已取得显著成绩,但仍有巨大发展潜力。首先,各成员国都面临调结构、促增长、保民生的紧迫任务,扩大经济合作是各方共同愿望;其次,当今世界经济形势仍不稳定,这就要求各成员国在经济合作领域共同采取有效行动,促进地区安全稳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此,上合组织正努力推动实施一批惠及各方的多边合作项目,致力于加快完善项目融资保障机制,从而打破区域经济合作的资金瓶颈。
上合组织自成立以来,人文合作成果显著。上合组织大学作为人文合作大项目之一已开始运作,成员国还多次成功举办艺术节、音乐节、青年节、教育周等丰富多彩的人文交流活动。继续推动上合组织人文交流意义重大,有利于增进成员国人民相互了解与友谊,为上合组织发展打牢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国际社会高度重视上合组织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一些相关国家表示希望加入上合组织,或与上合组织加强联系、交往和合作。
有理由相信,在各成员国共同努力下,上合组织的务实合作将不断结出新硕果,上合组织的影响力将不断获得提升,而上合组织的稳步发展将为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不断注入新动力。
第十五次峰会
201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于2015年7月9日至10日在俄罗斯联邦巴什基尔共和国首府乌法举办举行。
防务会议
2014年4月1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在塔吉克斯坦胡占德市举行。各方总结了之前的合作成果,并展望了未来的合作。部长们首肯了“和平使命”联合反恐军事演习的计划。演习2014年会在中国境内拉开帷幕。与此同时,他们还详细讨论了阿富汗局势。
会后,俄联邦安全局第一副局长斯米尔诺夫指出,上合组织反恐机构担忧,阿富汗以及其邻近的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它们的维护安全能力可能遭到削弱。与会者通过决议,誓将联合对抗这一不利局面。
俄罗斯东部军区新闻局局长亚历山大·戈尔杰耶夫中校当天宣布,上合组织国家将于8月下旬在中国举行“和平使命-2014”国际反恐演习。规划“和平使命-2014”多国军演的第三轮磋商将于5月底至6月初举行。
中国国防部长常万全当天在与塔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会晤时称,中方高度评价与塔国的睦邻关系水平,以及与杜尚别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领域的合作。常万全指出,中国对包括军事和军事技术在内各领域的双边合作水平感到满意,今后将继续支持塔吉克斯坦巩固防御能力。

军事演习 编辑本段

和平使命
第一次
和平使命-2012
和平使命-2012
名称:"演习-01"中吉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2年10月10日至11日
地点:中吉陆路口岸两侧边境的高山地区
参演人员:中国和吉尔吉斯两国边防部队和特种部队
此次联合军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与外国军队举行的实兵演习,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第一次出境演习,也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首次举行的双边联合军事演习。
第二次
名称:"联合-2003"上合组织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3年8月6日至12日
地点:新疆伊宁地区和哈萨克斯坦乌洽拉尔市
参演人员:中、哈、吉、俄、塔五国参演军官联合部队800人,包括吉特种分队。
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首次举行的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第三次
和平使命-2012
和平使命-2012
名称:"和平使命-2005"中俄联合军演
时间:2005年8月18日至25日
地点: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和中国山东半岛及附近海域
参演人员:中俄参演兵力近万人,其中中方参演兵力8000余人
此为中俄首次举行的成建制、大规模的反恐联合军演,两国官兵在陆、海、空战场协同作战,展示了合作应对新形势下新威胁、新挑战的决心和信心。
第四次
名称:"协作-2006"中塔联合反恐军演
时间:2006年9月21日至23日
地点: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穆米拉克训练场
参演人员:约500多人,包括中方1个特战连和塔方1个摩步连、1个特战连和1个炮兵营约300人参演。
这是中国军队首次成建制、携带武器装备赴境外与外军举行的联合演习。此前在陆上举行的中外联合军演中,实兵部分都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
第五次
名称:"和平使命-2007"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7年8月9日至17日
和平使命-2012
和平使命-2012
地点:中国乌鲁木齐和俄车里雅宾斯克切巴尔库尔合成训练场
参演人员:中、哈、吉、俄、塔、乌六国武装力量。中方参演兵力1600人。
是第一次由上海合作组织全体成员国组织实施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分为战略磋商、联合反恐战役准备与实施两个阶段,演习想定情况较为复杂、兵力规模较大,是一次较高水平的多军兵种联合军事演习。
第六次
名称:"和平使命-2009"中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9年7月22日至26日
地点:哈巴罗夫斯克、沈阳军区洮南合同战术训练基地
参演人员:中俄双方参加实兵演练兵力各1300人。
第七次
名称:“和平使命-2010”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5日
和平使命-2012
和平使命-2012
地点: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和马特布拉克训练场
参演人员:中方派出1000名兵力,包括1个陆军战斗群、1个空军战斗群和1个综合保障群参加演习,俄军将派遣超过1000名官兵参加此次演习,还将出动230辆坦克、自行火炮、步兵战车、运输车辆以及10架飞机,哈萨克斯坦约1000人;吉尔吉斯斯坦约1000人;塔吉克斯坦约1000人。
第九次
名称:“和平使命-2012”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12年6月14日至16日
地点:塔吉克斯坦胡占德市郊外的“乔鲁赫-代龙”靶场
参演人员: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五国共派出2000多名官兵参加。这是首次在塔吉克斯坦境内举行的上合组织多边联合反恐军演。
第十次
名称:“和平使命-2014”联合反恐军演
时间:2014年8月24日至29日
地点:中国内蒙古朱日和基地。
参演人员:哈、中、吉、俄、塔等五国,共7000人。
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第五次联合反恐军事演习,规模和实战化程度超过以往。
军演由中方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王宁担任总导演。
参加此次联合反恐军演的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五国参演兵力共计7000多人,主要包括陆军、空军和特战、空降、电子对抗,以及战略侦察、测绘导航、气象水文、电子频谱管控等各类部(分)队,共动用各型装备440多台套,包括预警机、战斗机、运输机、直升机、无人机,以及各类坦克、步战车、装甲车和火炮、防空导弹等
新型武器装备,这在上合组织历次联演中,是动用兵力装备最多、运用新型作战力量最多的一次。
此外,上合组织秘书处、地区反恐机构和伊朗、巴基斯坦、阿富汗、蒙古、印度5个观察员国,斯里兰卡、白罗斯、土耳其3个对话伙伴国,以及60多个国家的驻华武官团也将观摩实兵演习。
此次演习,旨在演练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多边联席决策和联合反恐行动,将对震慑“三股势力”、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演习将划分为两个阶段:8月24日至28日为演习战役准备阶段,8月29日为演习战役实施阶段。
第十四次
2021年9月11日至25日,“和平使命-202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将在俄罗斯奥伦堡州“东古兹”靶场举行,演习课题为上合组织成员国部队筹备并实施联合反恐行动,主要演练侦察监视、火力打击、外围封控、街区拔点,以及前出防御、地面突击、分割围歼、肃清残敌、抗击无人机袭击等课目。中方参演部队以北部战区为主,共派出550余人,出动车辆(装备)130辆。
天山反恐
天山-1号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联合反恐演习“天山—1号(2006)”第一阶段演习当地时间2006年8月24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13时30分)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开始。首先进行的是室内演练,标志着联合演习拉开帷幕。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中哈执法安全部门首次举行联合反恐演习。
中哈联合反恐演习第一阶段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进行,第二阶段将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进行。中哈联合反恐演习针对当前恐怖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设想某暴力恐怖团伙拟在中哈边境地区策划一次重大暴力恐怖袭击行动,需要中哈两国执法安全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共同处置恐怖事件。演习重点演练中哈两国执法安全部门在打击恐怖活动中联合行动和协同配合的方法,以及双方在各自境内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的手段。
天山-2号
2011年5月6日,“天山-2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执法机关联合反恐演习在新疆喀什某地进行,这是继2006年中国主办“天山-1号”演习后,该组织第二次在中国境内举办执法安全机关联合反恐演习。此次,中国派出雪豹突击队参加。

国际争议 编辑本段

尽管上海合作组织一再宣称他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但由于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的国际组织,北约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对其提防,并认为是与北约的对抗,在上海合作组织举行反恐演习时,经常同期在亚太地区举行军事演习,以示对抗。

秘书长 编辑本段

第一任
张德广
张德广
张德广,1941年2月生,山东省济宁市人。1965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俄罗斯语言文学系。从1965年起,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担任使馆秘书、参赞、大使、外交部副部长等职,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任命张德广为上合组织第一任秘书长,2004年1月15日正式就职。
第二任
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1951年7月25日出生于哈萨克斯坦阿克莫拉州。1972年毕业于国立切利诺格勒师范学院外语系。曾任哈萨克斯坦外交部副部长和驻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韩国、日本大使。2007年1月1日起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通晓俄、英、法语。
第三任
穆拉特别克·伊马纳利耶夫生于1956年2月25日伏龙芝市(比什凯克)。1978年毕业于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专业:历史学与东方学。中文翻译专员。1982年,苏联科学院列宁格勒东方学所研究生毕业,历史学副博士,中亚美国大学教授。
熟练掌握中文和英文。已婚,育有一儿一女。
1982-1991年,先后担任苏联吉尔吉斯加盟共和国外交部二秘、一秘,领事司司长,代理副部长之职;
历任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吉尔吉斯斯坦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办公厅国际部主任;
2010年1月1日起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秘书长。
第四任
德米特里·费奥多罗维奇·梅津采夫,2009年至2012年担任俄罗斯联邦伊尔库克州州长。2012年6月被俄罗斯总统普京提名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一职,任期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五任
阿利莫夫·拉希德·古特比金诺维奇,1953年6月23日生,塔吉克族。
2005-2015年,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常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代表;
2016年1月1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
2015年7月10日,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乌法峰会上被任命为上合组织秘书长,任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第六任
弗拉基米尔·诺罗夫,1955年8月31日,生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
曾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第一副部长、副部长、部长等职位,特命全权大使外交职衔。
2019年1月1日起,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
2018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期间被任命为上合组织秘书长,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七任
2022年1月1日,张明出任上合组织秘书长,任期三年。

组织条例 编辑本段

《接受新成员条例》
上海合作组织于2010制订接收新成员条例,提交6月11日举行的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0次会议批准。
外交部当天举行吹风会(背景说明会),由部长助理程国平介绍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及访问乌兹别克、哈萨克的情况,程国平披露上合组织这项工作的进展。
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
程国平表示,上合组织第10次峰会将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0次会议宣言》和新闻稿。成员国正在商谈制订《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文件,有望提交峰会批准。其中,接收新成员条例将成为上合组织扩充员额法律体系的基石。下一步,成员国专家将继续深入研究扩员可能带来的法律和组织等各方面问题,进一步制定和细化有关法律规定,不断完善扩员法律基础。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记者会上就被问到上合组织是否接纳伊朗为会员的问题,她当即表示上合组织将订定扩员条例。
伊朗核问题是美国十分重视的问题,美国希望中国在这个问题上能提供助力,因此上合组织是否接收伊朗为新会员,成为当前国际政治相当敏感问题。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由各成员国元首在2007年8月的上合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共同签署的。这一条约旨在加强和深化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睦邻友好合作,巩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为促进建立公平、合理的世界新秩序和上合组织的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当地时间2012年8月30日,乌兹别克斯坦议会参议院(上院)在30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上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抗击疫情 编辑本段

2020年2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发表声明,支持中方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做的努力。
声明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欢迎中国政府和人民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果断措施,愿向中方提供必要协助并开展密切合作。呼吁国际社会在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内加强协作,维护地区和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坚信各方通过协调努力和相互支持,将有效制止疫情扩散并成功战胜疫情。

发展 编辑本段

考虑应对恐怖势力的做战计划以及防范北约计划,同时以和平对话解决争分。

相关报道 编辑本段

2022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收到白俄罗斯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的正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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