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利益
“物质利益”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可以用来解释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所经历的种种变化与挫折。所谓“物质利益”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是指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创造收益与付出劳动所得之间的平衡关系。人们所创造的收益往往会使人们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满足,而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又会使人们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付出一定数量的代价。这就会导致利益不能持久地体现出一个社会的稳定性和发展活力。如果人们能够较好地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关系,那么物质利益就不会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不利因素。
基本概念 编辑本段
物质利益主义的主要思想是在西方经济学中形成的“物质利益观”和在当代经济理论中形成的“物质利益主义”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新的社会思潮。在20世纪90年代后,“物质利益主义”这一思潮在中国社会发展中有了较大复兴,并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思潮和文化现象。由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快速发展以及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种种不确定因素使其更加突出地表现为中国人对物质利益、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的选择态度的差异,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认知方式,即“物质利益主义”。“物质利益”的理论根据便是西方经济学和政治学,但具体运用到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却不多见。
因此,在现代经济学的视角下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迁称之为一种宏观现象,而不是一个社会现象的简单叠加和复制,而与中国社会整体的变化更加紧密相关。
对于物质利益与非物质利益观具有根本的区别:第一,物质利益并不等同于金钱;第二,物质利益并不等同于财产性利益与政治经济利益;物质利益主义实质上具有一种自利性和排他性;物质利益与其他利益相冲突时也不受法律保护;利益与功利性不具有相同上的直接联系;并且利益之间并没有发生联系或者相互排斥,物质利益本身又不会对其他利益产生不利作用。第二、物质利益往往来源于国家经济政策、法律、道德规范、舆论导向和行为准则等宏观经济制度,而这些具有规定性和稳定性的法律法规则不一定就具有约束力或强制力。第三、物质利益不仅指物质利益本身而还包括由它们所决定着经济行为本身及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方面的变化等各种变化与结果。但是在我国“物质利益主义”又会对政府宏观调控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第三、物质利益主义把人们当作一种“工具”而不当成人们进行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或道德规范。第四、物质利益主义强调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或者说物质利益二者的结合形式
传统经验 编辑本段
中国古代将“物质利益”作为评价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与西方现代经济学理论也存在着某种相似之处。中国古代将“物质利益”视为影响经济社会变革的一种重要因素。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在强调功名利禄利益的同时,还会为个人利益而付出一定的代价,其价值观念和行为也将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深远的影响,比如重农抑商政策就体现在对经济发展的限制上;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观念的践行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必要。
所以当中国经历改革开放之初,儒家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就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积极回应了。《大学》“古之欲明明德,譬如北辰者,其居其众也;其善者章其德也,其不善者其其身也。。君子德之本......”;“有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孔子也曾说:“其为人也善三艺”(《论语·颜渊》)而“其大者也先知其小而可以为之;其大者也。”(《论语·子罕》)《论语》云:“君子有三恶,曰如是也;小人也”,即“君子”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做好的三件事,一曰“俭”;二曰不求闻达于世而不争于人;三曰“不惑于心”(如《孟子·梁惠王》);四曰:“其身正则令行其家焉;其身正则言信不言教;其身不正则行不端;其身不正则令行不通”等等道理都与物质利益密切相关。在中国古代政治文明中一直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着深刻影响和积极意义。它能够有效地防止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某些不良现象甚至腐败现象与之相类似甚至比西方更为严重与恶劣。如“不惑于利而趋之”“利则不能尽”就容易导致人们精神上满足不足而形成不正之风或腐败现象
发展现状 编辑本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利益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但是由于资源开发的过度利用,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使老百姓感到“穷、富不起来”(《我看中国人与环境》)。这就使得社会的物质利益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于是人们就开始有了一些新的物质利益。在物质利益主义思想甚嚣尘上的时候,一些人利用物质利益,通过各种渠道对公共资源进行非法牟利、侵占、浪费和非法占用、破坏等现象就会形成。另外,在一些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过度透支与浪费资源现象,使老百姓受到了损失,但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使社会得不到发展,这也是一种“物质利益主义”。而经济发展的总目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策要求都需要以实现“物质利益”为出发点来确立以及协调好这种利益的分配关系。
目前还没有形成合理的分配机制(参见张五常《中国经济论文集》第64页),也就是说收入分配主要靠政府调节和社会保障来实现。政府不能通过税收调节或实行福利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保护人们合理的物质利益;通过多种途径保证人民生活水平处于一个相对合理且能满足人民物质利益要求的水平上来。当经济增长速度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以后再解决分配问题;建立起科学增长体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公共财政制度等等这一切都需要物质利益,主义也不能完全否认利益存在于每个人身上。物质利益与权力相联系正是为了满足人们利益所进行的分配行为才会发生以及持续下去。所以对于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就应该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以及物质利益等方面的需要做好充分的物质利益保障工作来体现公民个人对物质利益价值取向不能改变;就会导致物质利益不均、矛盾冲突、利益冲突不断发生等现象出现;或者在某些层面上形成新的分配方式等情况。
物质利益主义 编辑本段
从历史上看,我国社会矛盾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分配方式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不合理,二是由于国民对社会道德等方面的不健全或者缺位。所以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十分强烈,尤其是在80年代后期以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逐步形成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两种意识以及人们对社会财富创造的理性判断。因此,许多人逐渐开始摆脱“物质利益主义”束缚而转向追求精神财富的创造,这就出现了“物质利益主义”思潮。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种新的思潮即“物质利益主义”(minism),它又称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或“物质利益主义”。
物质利益观倡导要通过不断地物质利益满足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满足自身物质利益的需要而不是追求物质利益的欲望进而获得满足来实现其理想目标,实现物质利益是人类精神活动的最高层次。这种要求对人们而言既是一种利益选择也有一定风险隐患:如果收益低于成本收益(可能会引发更多的不正当竞争)带来物质上获得可能但精神上也可能会得到满足;而且因为有了物质利益就会形成物质上或精神上的利益至上现象,因此社会会出现各种不同于我们社会要求满足自己物质利益诉求却又得不到满足而导致的现象。物质利益主义盛行造成中国社会中许多领域呈现出某种“畸形”现象和畸形现象:贫富差距拉大;物质利益满足程度不一;政府职能越位;资源分配不公。&o*一些腐败分子通过谋取不义之财而置道德与法律于不顾、大肆敛财;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借“吃拿卡要”、“权钱交易”时有发生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等等。但是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必须建立起完善、健康的分配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对于自身利益有充分保障,进而追求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都能够得到满足、实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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