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返款标准调整
今年地方上已经开始陆续实施职工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对于医保划入标准相应也做了调整,比如河北、河南、安徽、内蒙古等地都已经开始按照新办法来进行医保返款,其他地方也会陆续完成划入标准的调整。随着标准的调整,退休人员医保返款也不再是按照过去老办法来划入, 比如说以个人的养老金或者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医保返款基数,此外在返款比例上也有所下调,按照新办法,一般是以2%或者2.5%的标准来划入,而过去一些地方的划入比例可以达到5%,甚至更高。为此,有网友提出,退休人员的医保划入标准能否调整完善,按照年龄段来划入,以人均养老金为基数,70岁以下划入3%,70岁(含)以上划入10%,这样做可以吗?
应该说,退休人员的看病买药支出相对更多一些,如果能提高医保返款,也可以减轻个人的压力,而且养老金调整或者高龄津贴等待遇发放,一般也会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老人有不同倾斜,相比统一对退休人员按照人均养老金的2%或者2.5%来返款,以70岁为分界线,70岁以下划入3%,70岁(含)以上划入10%,更能照顾到年龄大的退休人员。
事实上,也有一些地方对于不同退休年龄,是根据不同比例来划入的。比如说浙江杭州,对于退休至70岁的,按本人养老金的5.8%划入,70岁以上的,按本人养老金的6.8%划入,本人养老金低于人均水平的,以人均养老金作为基数。这样的标准就相对更高了。此外,北京对于70岁以下的,按100元标准划入,70岁(含)以上的,按110元划入。
既然如此,那么70岁以下划入3%,70岁(含)以上划入10%,是否可行呢?这样的做法很难实施的,理由如下,一起来看看:
1、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已经对退休人员有明显照顾,医保返款难以再增加。目前陆续实施的门诊共济改革,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受益更大,因为他们可以获得门诊报销,而且在门诊报销的比例也会比在职人员高5%,起付线更低,封顶线也更高。已经获得了政策上的照顾。
2、70岁以下划入3%,70岁(含)以上划入10%,会增加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我们按照人均养老金3500元来算,70岁以下退休人员每月获得3500*3%=105元的返款,70岁以上的获得3500*10%=350元返款。相比按照人均养老金2%来反馈,也就是70元,要每月多出一大笔钱。
3、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同时也在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本人可以用,父母也可以使用,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如果个人医保账户的钱觉得不够,还可以用子女的,也能减少点支出。当然,这笔钱主要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或者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产生的费用。
4、对于在职人员不公平。医保返款标准调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同样都有受到影响,在职人员的医保返款金额减少相对更多一些。如果现在单独增加退休人员的医保返款,显然对在职人员也不公平。
综上所述
随着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陆续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也会调整,其中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部分医保费用不再划入,而退休人员一般是按照当地人均养老金的2%或者2.5%划入,标准一般都会相比以前有所减少。不过门诊共济改革,增加了门诊报销,整体的医保待遇并没有降低,反而保障性更好了。
而且改革是侧重增加医保统筹账户里的钱,这种背景下再单独提高退休人员的医保返款,不仅是不现实,而且对于在职人员也是不公平的。当然,在医保返款方式上,也希望对退休人员,能够根据不同年龄段,设置不同的返款标准,毕竟年龄越大,医疗支出也相对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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