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汇信金融多元调解中心
福清市汇信金融多元调解中心,简称“汇信金融调解中心”,成立于2023年8月25日,是福清市人民法院与福清金融工作局推动建立的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下设立的调解组织,汇信金融调解中心作为专门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是福清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依法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业务由福清金融局主管,福清民政局登记设立的非企业社会组织,依托调解科技化智能化建设,旨在推动金融纠纷的快速解决,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解纷服务
成立背景 编辑本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职能作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金融消费权利救济渠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福清市人民法院福清市司法局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推进福清市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福清法院联合福清金融局,全面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福清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福清金融局积极推动金融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建设,双方共同扎实推进福清市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并在经济类纠纷化解工作室下设立“福清市汇信金融多元调解中心”作为专门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由福清法院主导,福清金融局参与,并与同在多元化解中心设点的福建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福清市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合作。
工作原则 编辑本段
一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不得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调解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三是坚持高效便民原则。根据金融纠纷实际,灵活确定解纷方式,强化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提升解纷效率,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
队伍建设 编辑本段
福清金融局牵头与福清法院对接诉调工作,汇信金融调解中心聘请拥有金融行业、法律专业背景的调解员,以中立、公正、专业为标准开展调解业务,并加强调解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调解技能、法律金融知识培训。调解员严格遵守调解保密要求,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案件信息,不得违法向第三人透露。目前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登记备案113名调解员,正在调解及已调解成功近十万起纠纷。
工作流程 编辑本段
1.案件范围。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可向汇信金融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2.组织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由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3.调解时限。委派调解的期限为30日,委托调解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7日,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15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不受此限。
4.司法确认。经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经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法院强制执行。
5.配置优化。汇信金融调解中心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构建涵盖在线调解、现场调解、电话调解等多种途径的调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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